1.與電網的連接方式
燃氣冷熱電聯供分布式能源系統實際用途不同。燃氣冷熱電聯供分布式能源系統與電力系統之間存在如下的4種方式:
方式1:燃氣冷熱電聯供分布式能源系統與電網系統并網不售電運行(并網不售電);
方式2:獨立運行(孤網運行);
方式3:系統獨立運行向附近的服務區域供電(微電運行);
方式4:燃氣冷熱電聯供分布式能源系統與電網系統并網運行,且向當地電網輸出電能(并網售電)。
目前在我國冷熱電聯供系統基本采用第一或者第二種方式運行,并網運行對燃氣冷熱電聯供分布式能源系統運行的穩定性及可靠性大大增強。
2.并網運行的要求
分布式能源系統能否與電網安全、可靠、經濟地并網,并作為城市電網電力的補充和備用,要保證電網和分布式能源系統自身的運行安全,應符合電網運行的相關技術要求。
2.1.當地配電系
并網配電系統要有足夠的容量接納分布式能源系統,在機組停運時能夠有備用容量向用送電。
2.2.并網電壓
當分布式能源系統與電網并聯時,需要選擇介入的電壓等級,一般與當地配電電壓級電網相聯。在北京市內建設的分布式能源系統電力并網可選擇400V、10.5kV、110kV三個電壓等級。在選擇輸電等級上,要考慮輸送容量的限制。
3.接入比例
為了保證電網的安全穩定,一定區域內的分布式電源比例不能過高,對于分布式能源在接入點所占比例參考國外技術導則中給出經驗值小于30%。
4.電能質量要求
電能質量是分布式電源并網中最容易量化的技術標注,分布式能源系統并網運行要符合電網對于電網質量的相關規定。
GB12325-90電能質量供電電壓允許偏差
GB12326-2000電能質量電壓波動和閃變
GB/T14549-93電能質量公用電網諧波
GB/T15543-1995電能質量三相電壓允許不平衡度
GB/T15945-1995電能質量電力系統頻率允許偏差
GB/T18481-2001電能質量電能質量暫時過電壓和瞬態過電壓、CCHP并網運行應該符合上述國標的要求。
4.1.運行電壓
分布式能源系統不應主動調節并網點的電壓,應保證在運行時并網點的電壓在規定的允許偏差之內。
國標規定10kV及以下三相供電電壓允許偏差為額定電壓的正負7%。220V單相供電電壓允許偏差為額定電壓的+7%、-10%。
4.2.運行頻率
分布式能源系統要保證與電網同步運行,頻率偏差不能超出規定范圍。在國際中規定電網額定頻率為50Hz,正常運行偏差值允許正負0.5Hz。
4.3.諧波
分布式能源系統不能對電網進行諧波污染,其電壓電流諧波要滿足國標的規定。如果需要應加裝濾波器、隔離變壓器等諧波治理設備。
4.4 在運行過程中分布式能源系統要限制注入配電系統的直流分量。
4.5 分布式能源系統并網運行不應給其他電力用戶帶來電壓波動、閃變等問題。
并網運行的分布式能源系統的接地應該根據當地電網的接地安排進行合理設計。設計的基本原則是不能對現有店里系統接地系統和零序保護系統造成干擾,不能引起過電壓等不正常工況,同時有利于分布式能源系統艱檢測出系統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