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代電網的發展重心已轉移到配電網
配電網強則電網強,這是業內的共識。配電網是整個電力系統的基礎和核心,一個電網可以沒有特高壓,但不能沒有配電網,特別是在配電網有源化的今天,更是如此。
人類利用能源的方式,經歷了以薪柴為主,到以煤炭為主,再到以油氣為主的轉變,今天正在向著以可再生能源為主轉變。能源轉型和技術的創新進步,為配電網的發展提供了歷史機遇。之所以說是歷史機遇,是因為能源轉型要求重塑電網,或者說要求電網革命,首當其沖的正是配電網。因此配電網正在經歷著一次深刻的、劃時代的變革,它正在向著有源化、局域化、協同化、低碳化、智能化、市場化的方向發展,即正在向能源互聯網轉型。配電網變革是能源供給、消費、技術和體制"四個革命"的重要抓手,也是實現能源轉型的主要途徑。今天配電網的地位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
電網發展重心由輸電網轉移到配電網,是電網發展戰略與時俱進的必要調整,它主要基于下述事實:
(1)可再生能源資源的充分開發利用,促使越來越多的分布式電源直接接入配電網,使配電網具備了供電的功能和平衡部分電力需求的能力。
(2)能源互聯網是實現能源轉型的重要支撐,它的建設熱潮將在配電網內持續數十年。實施"互聯網+"智慧能源戰略,將催生能源利用的各種新模式和新業態,使配電網由單一電力配給網絡,變為一個協同多類能源,為用戶提供最佳能源服務的智慧平臺。
(3)配電網面臨來自多方面的挑戰,是一片創新創業的熱土。誰能夠利用新技術和新手段,在高比例風電和光電的情況下,確保可再生能源的充分利用,確保配電網與輸電網的良性互動(即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確保配電網為用戶提供最優質的綜合能源服務,誰就占領了能源技術革命的制高點。
(4)由于傳統電源(水電、核電、火電)建設數量減少,或速度減緩,或逐漸退出,與之相對應的超高壓輸電網(含網架),正在從外延型電網變為內涵型電網。
電網發展重心的轉移,并不意味著否認輸電網的重要性和其無可替代的作用,而是意味著對現代電網向扁平化、分布式方向發展的趨勢有清晰的認識;意味著電網的發展更加注重質量;意味著以更加尊重專業、更理性、更慎重的態度對待交流特高壓工程;意味著認真執行能源供給革命"以分布式利用為主,推動可再生能源高比例發展"的路線(見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文件《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戰略(2016-2030)》);意味著下更大的決心,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包括建立新的體制機制),推動配電網的變革創新,加速實現能源轉型目標。
我國的電網規劃建設一直存在著"重輸輕配","好高騖遠"的傾向,人們明顯看到的問題是,片面強調能源資源與經濟發展要求逆向分布的情況,過度求"高"(高電壓)、求"大"(大容量)、求"遠"(遠距離),忽視或消極對待本地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和配電網的發展。盡管近年來情況有所好轉,但由于我國配電網覆蓋面廣,各地的發展很不平衡,累積的問題多,就整體而言,對配電網的重視程度與輸電網相比還是有較大差距。
我國也有豐富的可再生能源資源,而且分布較為均勻。據有關文獻統計,我國技術可開發風能資源約35億千瓦,太陽能資源約22億千瓦,其中中東部地區風能約11億千瓦,太陽能約9億千瓦。可再生能源開發應當遵循 "集中開發與分布式開發相結合,以分布式開發為主,就近開發優先" 的方針,積極開發可以就近接入配電網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今天對于我國來說,真正需要下功夫,而且是下大功夫研究的,其實不是電怎樣從遠方來、而是電怎樣從身邊來的問題,這是電網發展重心轉移的要求,更是加快能源轉型的需要。
美國學者、社會預言家杰里米·里夫金2010年左右,在其出版的《第三次工業革命》一書中,詳細論述了關于化石能源如何向可再生能源轉型的構想,提出了建設"能源互聯網"的主張。他預言在未來的社會里,每個人都可以既是能源消費者,又是能源生產者,人類將迎來能源民主化的新時代。他認為能源革命將使"分布式智能網絡"成為電網主體,而這個"分布式智能網絡"就是雙向信息化和智能化的、能夠將數以萬計的微型電廠生產的電力匯集并配送給用戶的"能源互聯網"。顯然,里夫金的愿景正是今天配電網變革要實現的一個重要目標。可以這樣說,杰里米·里夫金《第三次工業革命》一書的出版時間,是一個重要的歷史節點,現代電網的發展重心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轉向配電網的。
二、配電網規劃是電力發展規劃的基礎和主要內容
這個觀點在傳統的電力發展規劃中是不完全正確的,傳統配電網只承擔單一配電功能,其規劃的主要任務是核實受端的負荷水平,對其它方面的要求是很低的。但今天情況不一樣了,配電網已成為或正在成為有源配電網,平衡部分電力需求已成為它的一項重要功能。可以這樣說,如果沒有各地深入、完整的配電網規劃研究,就不可能產生符合國情又具有前瞻性的全國電力發展規劃。國家"十四五"電力發展規劃的編制,配電網的規劃研究是一個抓手,有必要將其列為專題,限期高質量完成。
建議國家能源局統一提出相關要求,由各省能源局主持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咨詢機構,完成本省"十四五"配電網規劃研究。一般以縣級配電網為單位進行研究,重點是:a、各種可再生能源資源的技術和經濟可開發容量評估;b、可再生能源電源及天然氣分布式電源發展規劃及中長期展望;c、城鎮、工業園區的供電和多能互補方案研究及中長期展望;d、需求響應資源核查和評估;e、充電樁建設方案及中長期規劃;f、農村分布式能源建設路徑及供電供能典型方案研究等。規劃研究的重點區域是中東部地區。規劃成果完成后,由各省能源局在國家能源局指導下,組織專家評審驗收。
我國五年一次的電力發展規劃編制,一直存在著"電從遠方來"還是"電從身邊來"的爭論。從理論上講,大家都明白必須兩者相結合,但在實際規劃建設時,怎樣結合差別很大,原因就是缺少了一個體現能源"四個革命"精神的中東部有源配電網規劃,使人們難以判斷西電東送是否還需要繼續擴大規模,還是只需要維持現狀,甚至減少。從電網的技術經濟特性看,長距離輸電其實是一種無奈的選擇,尤其是建設空冷火電機組超長距離輸送煤電,能耗高,安全風險大,是最不可取的。電網規劃不能將遠距離輸電當做追求的目標,如果遠方來電與身邊來電發生矛盾,遠方來電無疑應當讓位于身邊來電。
有源配電網的規劃研究實質上是受端電網自身的供需平衡研究,也是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研究,它的成果既是電力發展規劃的主要組成部分,也是遠方來電規劃的依據。
三、輸配分開為配電網的變革發展提供體制保障
與輸電網的統一性、整體性、樞紐性的特點相反,配電網具有分散性、局域性、終端性的特點,由此決定了配電業務屬于競爭性業務;盡管它有一定的特殊性,比如只能在規定的地域內經營,但這并不改變其競爭性的本質。中央在2015年3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提出,要"有序向社會資本開放配售電業務","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配電業務";在2019年12月下發的《關于營造更好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中再次提出,支持民營企業"以控股和參股形式開展發電配電售電業務",說明國家決策部門對配電與發電、售電同屬競爭性業務是完全認可的。
配電網壟斷經營的現行電網體制,存在諸多不利于、甚至妨礙配電網創新發展的弊端。
(1)不能利用社會的力量和智慧
電網壟斷企業盡管規模巨大,有專業人才,但在計劃和壟斷體制的長期影響下,已經形成的企業文化、思維方式和價值取向等,會無形中將員工的創造性限制在某一個維度內。配電網的變革重塑是一個偉大而艱巨的事業,成就這個事業,最需要的是危機意識和多維度的創造力,而這恰恰是壟斷企業天生缺乏的"基因"。配電網分布廣泛,數量眾多,情況千差萬別,其變革發展面臨著來自觀念、技術、體制機制、運營模式等多方面的挑戰,有無數難度高、創新性強的工作等待開展和完成。如果不打破壟斷,讓更多的有志者和企業為其貢獻聰明才智,很難在較短時間內達到預期目標。
(2)難以大量吸引社會資本
社會資本不宜投資壟斷業務,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的一個目的,就是要創造條件,吸引社會資本投資配電網。實踐表明,在基本保持現行電網壟斷體制的前提下,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碰到的問題和困難,很難得到解決,如果不調整思路,前景堪憂。主要由一家巨大的輸配一體化的壟斷企業與若干小型配電網企業競爭,這樣一種市場格局,投資者擔心它的公平公正性是必然的,失去投資積極性也是難免的。
(3)不利于配電網電力市場建設
配電網有源化和向能源互聯網轉型,必然要求配電網內部也建設電力市場,開展以分布式發電為主的能源交易。這個市場是我國電力市場交易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也是配電網變革創新的助推器。2017年10月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即下發了《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但由于利益的沖突,試點舉步維艱。壟斷體制本身就與市場經濟矛盾,指望在配電網基本還處于壟斷經營的情況下,建設配電網電力市場,開展公平的電力交易,是不大可能的。
打破配電網的壟斷,顛覆舊體制,這是電力體制改革(能源體制革命)的基本任務。打破壟斷的有效方法,是將自然壟斷的輸電業務與競爭性的配電業務分離,實行輸配分開的新體制。從我國國情出發,為保證市場競爭的公正公平性,輸配分開宜采取產權分開的模式。配電公司的組建或整合可以有不同的方案,需要進行細致的比較研究,但基本的原則有三個:一是有利于形成公平競爭的格局,避免出現新的壟斷;二是有利于履行電力普遍服務義務和承擔保底供電責任,以及其他社會責任;三是有利于服務地方經濟以及解決農村供用電問題。
具體的方案可以做這樣的設想:將大電網分離出來的大部分存量配電網(不少于50%),組建為10個左右的全國性配電集團公司,其分公司或子公司在每個省的數量合計不宜超過5家;另一部分存量配電網與地方配電網整合,組建為數量適當的省級配電公司;原有的工業園區配電企業、增量配電業務改革形成的配電企業可保留(亦可根據需要進行整合),形成大、中、小配電企業(公司)并存的格局。
輸配分開后,配電網應由地方政府主管,配電網的規劃審批、特許經營、監管以及電價核定等權限,都應歸屬于省政府。
可以預見,配電企業之間不僅有"比較競爭",也有優勝劣汰的"對抗性競爭",部分經營不善的配電企業,會被提前收回特許經營權,或讓位于新業主,或被其它優秀的配電企業兼并。競爭將促使每個配電企業變壓力為動力,不斷推動配電網的變革重塑向更高水平發展。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