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當前,我國科技強國建設加快推進,面對國內外能源發展環境的復雜變化,科技創新被擺在我國能源電力發展更加核心的位置。立足全球能源電力科技創新形勢趨勢,分析我國能源電力行業科技創新能力存在的短板,并據此系統性、針對性提升能源創新能力和效率,是推動我國能源電力行業高質量發展的當務之急。
一、全球能源電力科技創新形勢和趨勢
美國、歐盟、日本等世界主要經濟體將科技創新視為推動能源轉型的重要突破口,積極制定政策措施搶占發展制高點。受政策驅動,可再生能源、核能、儲能、智慧能源等領域諸多新興技術跨越技術商業化臨界點,引領世界能源消費結構呈現非化石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氣“四分天下”,且非化石能源比重逐步擴大的新局面。全球能源電力科技創新呈現以下主要形勢趨勢:
一是可再生能源和新型電力系統技術被廣泛認為是引領全球能源向綠色低碳轉型的重要驅動,是各發達國家能源電力科技創新的主要方向。全球低碳化乃至“去碳化”能源體系發展步伐加速,國際能源署預測,可再生能源在全球發電量中的占比將從當前的約25%攀升至2050年的86%。為應對可再生能源大規模發展給能源系統可靠性和穩定性帶來的挑戰,美、歐等國積極探索發展包括先進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友好并網、新一代電網、新型儲能、氫能及燃料電池、多能互補與供需互動等新型電力系統技術,開展了一系列場景各異的試驗示范工作。
二是傳統能源電力技術與信息、交通等領域的新技術深度交叉融合,數字化智能化技術創新推動能源數字化轉型。美、歐、日等主要發達經濟體近年來在能源交叉融合技術方面持續發力,推動“大云物移智鏈”等先進信息技術與能源生產、傳輸、存儲、消費以及能源市場等環節深度融合,催生具有設備智能、多能協同、信息對稱、供需分散、系統扁平、交易開放等特征的智慧能源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電動汽車及其網聯技術、氫燃料電池車等低碳交通技術,推動能源、交通、信息三大基礎設施網絡互聯互通、融合發展。
三是科技創新成為國際戰略博弈的主要戰場,發達國家構筑高科技“圍墻”,我國能源電力科技創新面臨更多限制。美國明確將我國列為其主要戰略競爭對手,以維護國家安全為名,聯合其盟友在半導體、人工智能等科技創新重點領域對我國進行技術封鎖與管制,在人才培養、技術標準、出口管制、國際合作等方面出臺一系列針對性措施。2022年,可再生能源發電和儲能技術被列入美國國家科技委員會發布的《關鍵與新興技術清單》以及美國國防部的14項關鍵技術領域,提升了對該技術領域的支持和保護措施,未來可能會加強在該領域對我國能源電力科技創新的限制和打壓。
二、我國能源電力科技創新能力的短板
近年來,我國能源電力科技創新取得了顯著成就,正在從過去對發達國家的“跟跑”轉向在更多領域“并跑”甚至在一些領域“領跑”的局面。但與世界能源科技強國相比,我國在能源電力科技創新能力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突出表現在五個方面:
一是能源電力原始創新能力不強,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科技創新成果不多,部分特高壓關鍵組部件、電力專用芯片、基礎軟件等關鍵領域核心技術仍然受制于人。部分能源電力技術裝備尚存短板,關鍵零部件、專用軟件、核心材料等主要依賴國外;能源電力原創性、引領性、顛覆性技術偏少,現有技術發展難以有效支撐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二是能源電力創新體系效能不高,產業鏈上下游科技創新資源整合不夠,由企業特別是能源央企主導的融通創新生態尚未建成。能源電力產業在與國家戰略和創新需求對接、內外部科技創新資源協同、企業創新主體作用發揮等方面存在不足,科技創新產學研“散而不強”,科技投入產出效益較低,重大技術攻關、成果轉化等機制尚需完善。
三是能源電力科技人才隊伍結構有待優化,缺乏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和杰出團隊,青年拔尖人才不足,跨領域、復合型專家人才不足。能源電力產業在基礎前瞻研究、成果轉化應用以及交叉學科等方面的人才較為缺乏,高水平創新人才不足,對青年科技人才的激勵保障和發現舉薦機制不健全,在能源、信息、交通等領域的跨界專家人才較少,對行業外部人才智力資源利用不充分。
四是能源電力科技創新活力有待進一步激發,基于創造性貢獻的激勵導向尚需強化,長期穩定支持科技人員潛心研究的保障機制尚不健全。以央企國企為代表的能源電力創新主體,存在一線科技人員和團隊的獲得感、認可度與所作出的貢獻不匹配問題,存在不符合科學規律尤其是基礎研究規律的科研管理問題,造成科技人員無法潛心研究、怕擔責任、工作避重就輕等現象。
五是能源電力科技創新國際合作有待加強,科研環境國際化程度較低,新形勢下拓展能源電力科技開放合作的能力不足。圍繞碳達峰碳中和、新能源、儲能、能源大數據等新興領域開展的國際科技創新合作不足,國際能源基礎研究、交叉融合研究、能源戰略研究有待拓展。能源電力領域各類企業創新主體、科技協會學會、智庫機構等,與國外同行缺乏長期穩定的交流渠道和具有重要國際影響力的對話平臺。
三、加快能源電力科技創新發展的建議
一是加快關鍵核心技術補短板。保持能源電力企業研發投入強度穩定增長,圍繞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加快適應大規模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友好并網的新一代電網、儲能、源網荷儲銜接等關鍵技術和核心裝備突破。進一步提高基礎研究經費占比,在研究方向、科研任務組織實施、經費和條件配置、工作人員聘用等方面賦予更大自主權。探索設立獨立核算、免于增值保值考核、容錯糾錯的研發準備金制度。
二是強化企業創新主體作用發揮。利用能源電力央企的市場需求、集成創新、組織平臺優勢,集聚高水平人才和創新團隊,牽頭組織跨學科跨領域產學研用協同攻關,加大對關鍵核心技術在種子期、初創期的扶持力度。圍繞人工智能、集成電路、先進制造、高端裝備等重點戰略領域和產業領域,推動組建企業主導的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培育壯大一批專精特新企業,解決好能源電力產業的卡脖子技術問題。
三是激發企業科技創新人才活力。強化創新導向的企業考核與激勵機制,對于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完善中長期考核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支持企業科研單位探索試行更靈活的薪酬制度,重在獎勵真正做出重要創造性貢獻的科學家和一線科技人員。加強對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的激勵,健全完善技術入股、股權期權激勵、分紅激勵等政策。
四是加強能源科技創新國際合作。加強與國外先進能源企業、科研機構在能源科技領域的實質性合作,利用我國超大市場的規模優勢,加快推進新技術、新產品的試驗與應用,增強科技創新的國際吸引力。提高能源電力行業科研環境國際化程度,積極舉辦高質量全球能源電力科學會議,打造能源電力科技創新合作交流品牌活動。探索通過對外投資等方式開展技術合作,研究建設海外科技創新中心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