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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環境稅的有關情況及其對我國的啟示

2013-04-25 13:56:55 中國能源網   作者: 王彤  

環境稅也稱為綠色稅,基本上是指以保護環境為目的的各種稅收措施或征收的稅則。日本政府近年來大力推進針對碳排放的環境稅的實施,取得了一定效果。本文主要考察日本環境稅的產生歷程以及相關問題,并得出對我國的借鑒意義。

 一、 日本引入環境稅的背景

1990年至2004年間,日本各部門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快速上升,增幅達13.6%,其中商業及其他部門和家庭排放量增長速度較快,均超過了30%;交通運輸工具也引起排放的大幅增長;發電行業由于幾年前日本核電行業出現了問題,只好主要依靠火力發電,因此排放也有較大的增長;只有制造業的排放量下降了3.4%。

針對這一情況,為了在盡力減輕支出負擔的前提下達到經濟發展和環保的目的,根據《京都議定書》有關內容,日本政府提出了減排的一體化政策概念,主要是對自主性手段、限制性手段、經濟手段、信息手段等多種政策手段的組合使用,并對一體化政策的進展狀況進行綜合研究。一體化政策的宗旨是追求控制效果最大化,同時要盡可能減小國民負擔和財政成本,在需要動用財政進行支持時,要重點考慮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經濟手段是一體化政策中的一項主要辦法,它是以市場機制為前提,通過經濟激勵機制引導各經濟主體理性地實施控制排放的措施。目前這一手段的焦點集中在碳排放的環境稅上。

 二、日本環境稅實施的有關情況

1.日本環境稅的內容和預計效果

日本政府從2004年開始對環境稅方案進行了反復修訂,在2005年10月形成了最終方案。方案規定了環境稅稅率為2400日元/噸碳。經測算,預計環境稅征收總額將達到約3700億日元,每戶家庭平均每年負擔2100日元。相比2004年的方案來說,為了減輕反對的壓力,2005年方案的征稅對象范圍收窄,減免稅范圍和幅度擴大了。新環境稅方案在減免措施方面作出的規定主要有:一是對于采取措施努力降低排放量的高排放用戶可以減稅50%~60%;二是考慮到鋼鐵制造業等使用煤炭、焦炭的行業暫無其他適宜的替代能源,因而實施免稅;三是對煤油減免50%的稅收。

通過實施環境稅,預計能夠削減大約4300萬噸的碳排放,相當于1990年排放量的3.5%左右。同時,由于日本在環境關聯稅征稅力度上相比其他OECD國家弱(環境關聯稅指與環境有關的項目強制性且單向性向政府繳納的稅金,包括對能源制品、汽車、廢棄物、排放量、資源等項的課稅。OECD諸國的環境關聯稅稅收占GDP比重2003年平均為2.7%,而日本為1.7%,相對較低),因此給生產和生活帶來的用能成本壓力并不很大。經測算,實施環境稅將使日本GDP年增長率降低0.01個百分點。

2.日本環境稅的作用效應

日本環境稅主要是根據對環境造成的負荷(指化石產品中的碳含量)進行納稅,通過激勵納稅者和大企業進行自主研發,最終引導依賴于化石材料的社會經濟體系和產業結構進行變革。日本實施環境稅主要考慮其具備三方面效應:價格效應、宣傳效應和財源效應。

價格效應:環境稅通過稅收差異和稅收優惠政策,建立促進有關部門更換節能設備的激勵機制。實施該稅種相當于對高能耗、低能效的設備實行懲罰性的征稅,從而保證節能設備在進入市場的初期具備一定競爭力,達到扶持環保企業的目的。

宣傳效應:環境保護需要國民的理解和配合,這是一個長期的思想轉變過程,包括節能技術及其所需的花費能不能被企業和家庭接受,等等。環境稅作為一種引導性的信息傳播,可以促進國民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的變革,具體來看能夠起到宣傳購買節能家電、引入太陽能、購買低耗燃料汽車和進行住宅保溫改建等的作用。

財源效應:實施環境稅可以為相關環境政策的執行提供一項穩定的財政資金來源,不但可以補充環境整治資金的缺口,也可以用于開發新能源以及推廣先進節能技術等方面。

3.日本實現預定環境目標面臨的困難

日本政府目前面臨的最大困難是,實現既定的減排目標難度非常之大,而依靠調整目前的環境稅方案加大政策力度也幾乎不可能。如果依照日本目前實行的政策措施力度繼續下去,到目標年度(2010年)碳排放量非但不比基準年(1990年)減低,反而會高出6%。若要按時實現目標,就要以過去兩倍的速度實施有關政策。根據日本環境省測算,若要實現比基準年削減6%的承諾,目前的預算額度顯然不足,需要在今后每年增加4000~7000億日元的預算資金。

 三、環境稅對日本經濟發展的積極影響

1.刺激新興產業快速發展。環境政策對于制造和銷售環境技術產品的部門而言是發展機會。日本環境政策的經濟分析結果表明,環境政策可以帶來低環境公害和高生產率并舉的技術革新,能夠刺激這些新興產業興旺發展,對經濟增長做出顯著貢獻。

2.提高環境技術的競爭力。受《京都議定書》生效和原油價格上漲等因素影響,環境技術已經形成世界市場競爭格局,對有關國家的宏觀經濟也產生了重要影響。日本在汽車和太陽能發電技術上具有較強的國際競爭力,其混合動力車和低耗燃料車正在逐步暢銷國際市場。2005年9月,日本汽車在美國市場的占有率為33.5%,與前一年相比增加了5.5%。2004年,日本太陽能發電廠家在世界市場占有率達到50.3%,產品出口量占國內產量的59.1%。而在風力發電設備方面,由于受丹麥和德國廠家沖擊,日本在國內風力發電市場的占有率僅有6%(2003年3月末),處于相對競爭劣勢。環境稅的實施能進一步活躍環境技術研發活動,刺激企業強化環保產品的國內外市場競爭力。

3.鼓勵節能型消費方式。環境稅在客觀上提高了能源價格,對消費結構向節能型方式轉變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從實踐經驗來看,能源價格上升對社會需求總量的短期影響小于中長期影響,但是能源價格上升會迅速影響需求結構。從以往原油價格上漲引發的節能情況看,2004年4月到2005年8月末,原油價格從每桶30~35美元升到60~70美元。這一時期發生的變化有:首先,2005年,日本汽油銷量出現21年來的首次下降;其次,汽車消費結構發生明顯變化。日本新車銷售中普通汽車銷售出現負增長,而小型車和微型車銷售情況良好,其中小型車的銷售呈連續上升態勢,微型車在2005年上半年達到了自1990年上半年以來的最高銷量。

四、日本環境稅對我國的啟示

我國目前已經是世界第二大二氧化碳排放國,如不采取適當措施,20年后很可能取代美國成為最大的排放國。這一方面會影響我國的國際形象,另一方面也會對能源的可持續性利用提出挑戰、對環境造成巨大壓力。目前我國雖然還不完全具備實施碳排放環境稅的條件,但是日本的一些思路、做法仍然對我們具有借鑒意義。

首先,要依靠立法來明確各級、各部門的職責。在引入環境稅的過程中,日本依照科學、系統的法律框架一步步向前推進,以立法形式嚴格規定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各行業部門和公眾的責任和義務等。對于我國而言,不但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為緩解傳統增長方式對環境造成巨大壓力提供法律基礎,同時還應該依法妥善解決地方保護主義問題,避免出現地方性法規只保護局部利益,而與整體利益發生沖突,造成政策執行環節的不公。

其次,要研究實施具有全局性綜合性的政策體系。近年來我國環境污染治理政策力度不斷加大,環境治理投資總額逐年上升。但從實際效果看,這種以政府財政為主導的單一治理辦法還不能滿足環境保護的需要。因此,我們需要借鑒日本實施一體化政策的經驗,考慮建立綜合治理政策的框架,尋求整體最優化的方案。

第三,要利用環境稅的價格效應引導我國投資消費結構升級。日本的經驗表明,環境稅的引入能夠促進研究開發節約生產生活用能的專門技術,并進一步刺激對環保產品的需求,最終實現提升投資和消費結構的目標。今后,國際間在環保技術、設備等方面的激烈競爭,削減二氧化碳排放的成本上升等因素將會對經濟產生更大的影響。因此,我國在減排問題上不能一味依賴發達國家提供的大量資金和技術援助,而是要改善能源結構和開發提高能效的技術。我們必須及早制定有關的財稅政策引導消費和投資結構升級,從能源組成結構和消費總量方面改變高排放的基礎條件。

第四,借助環境稅的契機提升本國中長期的國際競爭力。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削減是國際性的課題,與此相關的新技術在世界市場上有著廣泛的需求。從日本的經驗來看,環境稅能夠促進這些技術的開發和普及,促進以環境保護產業為龍頭的產業振興,進一步提升產業結構,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隨著經濟、資源和社會可持續發展觀念的深入人心,許多西方發達國家把環保產業定為優先發展的重點行業,在財力和技術上給予大力支持。在我國,環保產業還是個處在起步階段的新興產業,目前,我國環保企業90%以上都是中小企業,技術落后,專業化水平低,在低端產品上過度競爭,而亟需的高技術產品極度缺乏。為盡快提高產品技術、優化產品結構、開拓產品市場,我國環保產業需要政府政策的支持和引導。政府應制定鼓勵發展清潔能源替代技術、可再生能源技術和新能源技術等的政策,制定有利于環保企業發展的財稅政策,積極培育環保龍頭企業,形成一批有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建議國家在科學論證的基礎上重點扶持一到兩個國家級環保科技園基地,形成環保科技的“精品園區”,強化科技園的環保科研和環保咨詢功能,培育若干生產和研發相結合、核心競爭力強、面向國際市場發展的企業,以便在未來的國際競爭中取得先機。

第五,通過加強宣傳得到國民的理解和配合。提高國民環保意識可以從擴大環保產品需求方面刺激環保產業發展,充分發揮市場調節的巨大作用。從日本的經驗看,加強國民的環保意識會拉動對環保的需求,對環保產業發展有較大的支持作用,并保證環保政策的順利推行。此外,日本政府還非常重視公眾參與和社團組織的作用,并通過定期公布環境信息等方式,保證公眾的環境保護知情權和監督權。日本還允許居民自發創立環保團體協助開展宣傳教育工作,提供政府和企業所需的環境政策咨詢及調查分析,籌集資金用于小型或微型環保項目的建設。這種居民社團對環保的貢獻也是不容忽視的。相比較而言,我國居民近年來對環境問題的關注度逐漸增強,但是環保意識和參與積極性不足,雖然這主要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直接相關,但也說明了目前的環保宣傳大多流于說教,沒有真正讓國民參與到環保政策的制定、環保項目的建設、環保工作的監督中去。為此,建議將環境保護政策的制定過程進一步公開化,并廣泛征求包括居民及相關利益方的意見。此外,也應將對環保問題的處理結果置于公眾監督之下,從而進一步增強公眾的社會責任感和環保參與意識。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

標簽:日本,環境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