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國智庫要成為有決策影響力的研究機構,還有賴于在重大公共政策的制定上,提供獨立、專業、可操作、富有建設性的解決方案。
不久前,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發布了《2014年全球智庫報告》,榜上有名的6681家智庫中,美國以1830家居第一位,中國429家居第二位,英國287家居第三位。中國研究機構將自己定位為智庫基本上是2010年以后的事,在很短時間內成為世界第二智庫大國,這固然令人興奮,但其功能和水平是否達到世界一流還有待觀察。
中國現在大部分智庫實際上是原來的研究院所、企事業單位,一般隸屬于某一級黨政機關或國有大企業。近年來,國內涌現出一批民間智庫,通過大量組織研討會、發包課題,在社會上形成了一定影響。
智庫與一般學術研究機構、咨詢公司的不同在于,它是對制定公共政策有影響力的專業組織。深入了解中國的決策流程和背景便會清楚,大部分國外榜上有名的智庫,其實還沒有成為決策者不可或缺的參謀助手。傳統研究院所轉化而來的智庫,很難拋開隸屬關系進行獨立研究。在很多上級機關眼里,他們主要是詮釋政策,還不是提供決策備選方案的智囊。新興的民間智庫大都缺少專職研究團隊,很大程度上依賴已成名的外部專家和成熟的研究力量開展研究,研究方向、研究成果與傳統研究院所同質化現象突出。能納入決策者視野的民間智庫還是鳳毛麟角。相比之下,各級黨政機關的職能部門和機關內設的政策研究室,則有機會參與政策文件的研究起草,其決策影響力遠遠大于國外榜上有名的智庫。
在智庫從事研究的專家們無不聽過蘭德公司、布魯金斯學會這類智庫的傳奇故事,中國智庫遠未達到他們的影響力。個中原因盡管十分復雜,但排在首位的無疑是研究成果的適用性還不夠理想。由于工作關系,我有幸能廣泛拜讀各類智庫的經濟類研究報告,愿意在這里坦誠地提出一些改進意見。
作為智庫,開展研究一定要熟悉政策制定的流程。國家每出臺一項經濟政策大都要分階段、分層級推進。從最初動議,到提出框架,形成初步方案,再經過協調、反復、博弈、逐級上報,最終形成政策性文件,往往是一個很長的過程。每一個環節對智力支持的需求不同,對研究報告的要求也不同。現在大量的智庫研究報告的服務對象似乎不夠明晰,不論是提供給各級領導、黨政機關,還是專業人士、普通公眾,大都是一個面孔。智庫研究要取得實效,研究者務必全面掌握政策制定的流程,對每一個步驟中存在的具體問題作深入細致的分析研究。如果研究者掌握的信息少于相關領導和黨政機關,政策建議就提不到點上,也就很難為決策者所采納。
智庫應當開展更為專業務實的研究。縱觀每年各類智庫發布的研究報告,雖不乏精品,但總體感覺越是有名的智庫,越是研究宏觀問題多,研究微觀機制少;研究戰略多,研究戰術少;重復研究多,獨特視角少。在經濟領域,像宏觀調控、結構調整、區域協調發展、國有企業改革、城鎮化建設等等,這些宏大的命題經常出現在報告標題中。智庫研究報告大而全、小而全、泛泛而談的現象仍很普遍。研究者即便有一些真知灼見,也往往湮沒在冗長的文字中,無法引起讀者的注意,決策者很難據此作出重大決策。
智庫研究最關鍵的還是要為制定政策提供可操作的方案。很多智庫研究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闡述研究的重大意義、對比國內外差距都很到位,可一旦涉及政策建議卻往往令人失望。
比如,我們經常看到有的智庫報告提出,某項技術前景遠大,中國再不迎頭趕上就會痛失機遇,最后建議國家給予財政和稅收上的支持。如果是技術專家,講到這里已經可以了,如果作為智庫研究則遠遠不夠。為了讓決策者明確政策施力的方向,智庫研究就要明確指出,財政支持是用什么錢支持?中央財政支持科技研究有多個渠道,發改委、科技部、行業主管部門的扶持對象不同、支持力度不同、管理辦法不同,地方亦然。智庫研究報告必須證明需要支持的技術適用于哪一塊資金。再有就是稅收支持,國家稅法對每一項稅收優惠政策都有專門規定。提出稅收支持就要證明,在哪個環節優惠,符合稅法的哪一條。因此,提出對一項技術的支持建議,研究者至少要對科技政策、財稅政策有相當全面的了解,這樣提出的方案才能有的放矢。
此外,很多智庫研究報告提出的政策建議,有的不嚴格區分政府與市場的邊界,動輒提出設立監管機構、增加審批事項;有的不顧財力可能,提出不符合實際的財政支持建議;有的偏重論證所提建議的重要性,對可能遇到的困難、政策效果缺少預估。諸如此類的問題,都影響了智庫研究報告的可操作性。
不久前,中央出臺了支持智庫建設的政策,中國龐大的智庫群體面臨著轉型與發展雙重任務。中國智庫要真正成為有決策影響力的研究機構,還有賴于在一些重大公共政策制定上,提供獨立、專業、可操作、富有建設性的解決方案。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