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市民姜女士致電96811:有人承租了我家的屋頂用來發電,但銀行貸款卻是我來辦。我不想裝了,得讓我倒賠安裝費、人工費,我想問問這個項目到底靠不靠譜?
屋頂還留著光伏電板拆除后的架子。記者傅云燕 文/攝
記者核實
A姜女士:租屋頂發電還得自己辦貸款?
8月21日中午,記者來到姜女士所在的衢州綠色產業集聚區黃家街道十五里村展開調查。
上月28日前后,通過鄰村村民介紹,安裝工李先生來到姜女士婆家,聊了農村光伏發電的項目。
“說承租我們家的屋頂,一年付1500元租金。”姜女士回憶,當時是口頭談的,沒有簽合同。第二天,就有小貨車拉來了30塊光伏電板。操作工們利用兩天時間,將它們裝上屋頂。
“我催著看合同,老李才拿來一份他家安裝光伏發電的協議。”姜女士看后詢問了李先生,才大致弄明白來龍去脈:這并非單純出讓屋頂收租這么簡單。她要以個人的名義去銀行貸款8萬元建造光伏發電系統,每月按揭由對方償還,不過發電的收益也歸對方。等10多年后,這些設備和發電收益才歸她所有。
“萬一每月發電的收入,不夠抵銀行月供怎么辦?這差價如果靠運營項目的公司來補,公司靠什么賺錢?退一步講,萬一公司破產或者跑路了,那么銀行貸款不是追著我還?賺了,收益是他的;虧了,貸款寫我的,這種風險太大了。”姜女士還擔心,這些光伏電板能否支撐到10多年后,她享受到發電收益的那一天。
姜女士不想再參與此項目,李先生表示拆除可以,但安裝費、人工費等至少花了萬把塊,必須將它們付了。雙方隨后產生糾紛,姜女士報警。
B安裝工:這是合作共贏的模式
22日,記者查詢到這是注冊在市區的一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記者聯系上李先生,他說自己只是公司安裝工,不過也有推廣這個項目。
對于8萬元的貸款事項,李先生表示,事前跟姜女士說得很清楚,這是合作共贏的模式,“她當時說可以的,沒關系”。后來設備裝了又拆,導致1萬多元的損失。不過,李先生表示,與姜女士拆裝設備的糾紛,他會處理好的。
“保守估計,30塊板,她家一年能發9000度電。”李先生說,光伏發電這個項目,國家還有補貼,銀行月供應該不成問題。而他們的太陽能電板質保25年,設備用到10年后肯定沒有問題。
“我們這種模式很多大公司都在采用,像正泰等。”李先生表示,“公司也成立三四年了,哪有什么問題?”
C相關部門:姜女士可能遭遇了“游擊隊”
根據我市光伏發電產業的發展部署,記者先后走訪了市經信委和市發改委。23日,市發改委能源處處長張彪接受了采訪。
“當前我市在推廣的農戶光伏發電項目,主要是出租屋頂和自建發電的模式。”張彪介紹,“姜女士可能遭遇了‘游擊隊’”。
目前我市主推的是出租屋頂模式。一塊光伏發電板農戶可收年租金50元,以5年為一個單元上浮。第二個5年(第6年-10年),租金漲到60元,以此類推,最高單塊電板不超過100元。
第二種是農戶自建,自發電并入國家電網。今年6月30日前建成的發電系統,電價按1.08元/度算,之后建成的0.95元/度,發電收益歸農戶所有。農戶可以選擇全資或銀行貸款來建系統。
第三種是出租和企業建設相結合。企業代建好系統后返租給農戶,農戶從每年的發電收益中返還部分錢給企業。約10來年系統的建設成本被還清后,企業再享受2年的純收益期,之后所有的收益和系統都歸農戶。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