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一煤礦轉讓讓人費解,專家稱涉嫌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流失
煤礦還未掛牌出售,轉讓的結果就已出來,并將競買者、價格等等預料得分毫不差。
這是發生在山西省朔州市平魯區一樁令人費解的事:一家被視為擁有巨額市場價值的集體企業莫名其妙“被國有”,然后又以“1萬元”的價格被私人競買者拿下。而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在該企業掛牌出售1個半月前,轉讓結果的文件已經出籠,且文件中所述的內容與最終的轉讓情況幾乎完全一致。
法人代表不知情集體企業“被國有”
朔州市平魯區白堂鄉有3個緊鄰的集體煤礦,分別叫白堂煤礦、潘家窯煤礦和東梁煤礦。
1995年,潘家窯煤礦對另兩家煤礦實施兼并,次年注冊成立了“潘家窯聯營煤礦”(以下簡稱“潘聯礦”)。原來三個礦的采礦許可證全部注銷,并給新成立的潘聯礦換發了統一的采礦許可證。
潘聯礦成立后,在原東梁煤礦礦址上設立了內部分支機構潘聯礦2號井。潘聯礦法定代表人徐步升委派時任潘聯礦副礦長徐海福為負責人。徐步升介紹,由于一個采礦
許可證只能開一個井,徐海福一直在非法經營。
然而,2002年11月,平魯區財政局居然為早已經不存在的“東梁煤礦”頒發了《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兩個月后,平魯區政府才注冊了平魯區“東梁煤礦”,這個礦實際上是以被注銷的2號井資產設立的。
而作為潘聯礦的法定代表人,徐步升直到2006年才知道2號井“被國有”了。
煤礦價值數億轉讓價格一萬
2008年3月4日,平魯區經貿局將“東梁煤礦”的產權轉讓給了徐海福個人,價格是1萬元。平魯區政府解釋:經評估,“東梁煤礦”總資產32107314.9元,總負債32097653.64元,凈資產9661.26元。
對于這一轉讓價格,當地不少人認為“簡直低得離譜”。
“東梁煤礦”的煤炭儲量有兩個版本:來自山西省煤炭資源管理委員會等多個部門1988年的數份文件顯示,“東梁煤礦”年生產能力21萬噸,煤炭儲量為1511萬噸;而“東梁煤礦”2007年底作出的改制方案中稱,煤礦年生產能力21萬噸,儲量229萬噸。
一些業內人士質疑,從1988年到2008年,即便每年年產21萬噸,到2008年煤炭剩余儲量起碼也還有1000余萬噸,為何在改制方案中,只剩下了229萬噸儲量?
按照專業評估人士的算法,如果以儲量1000萬噸估算,再加上“東梁煤礦”以“國有”身份上交1500萬元的資源價款必須納入轉讓價格,當時東梁煤礦的保守價值應為3.15億元。
有關專家指出,就“東梁煤礦”而言,如果此次轉讓包括了采礦權,那就涉嫌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流失;而如果沒有涉及采礦權,那么交易就違反了國家有關政策,屬無效交易。
尚未掛牌出售轉讓結果已出
記者調查發現,除了轉讓價格,“東梁煤礦”轉讓過程中還疑點叢生,令人費解:
——煤礦還未掛牌出售,轉讓的結果就已出來。2007年12月15日,“東梁煤礦”作出了《朔州市平魯區東梁煤礦改制方案》。其中最后一段寫道:“山西省產權交易中心……在省級經濟類報刊公開披露了產權轉讓信息,在公告期內只有徐海福同志一人參加競買。最后以人民幣10000元轉讓價格成交……”然而,事實上山西省產權交易中心掛牌公告的時間是2008年1月31日,《產權轉讓合同》簽訂的時間是3月4日。而且《改制方案》將競買者、價格等等預料得分毫不差!
——企業改制方案還沒作出,政府同意該方案的批復就提前2個月作出。《改制方案》的作出日期是2007年12月15日,而早在2007年10月16日《朔州市平魯區人民政府關于對朔州市平魯區東梁煤礦企業改制的批復及資產確認的通知》中,已對兩個月后作出的方案進行了批復。
對于這起產權轉讓事件中的種種蹊蹺,記者多次試圖聯系平魯區相關領導以求真相,但他們都以種種理由不接受采訪。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