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歐盟網站(europa.eu)公告,2009年,所有參加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TS)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為18.73億噸,同比下降11.6%;下降原因包括:經濟衰退和燃氣價格下降導致氣代煤增加。2009年交易體系許可碳排放量19.67億噸,略大于核實排放量,供大于求并未導致碳排放交易停頓,交易價格穩定在13.5歐元/噸上下,其主要原因是企業可將所擁有排放限額保留到未來幾年備用。
許可排放量明顯小于實際排放量的成員國僅有德國、丹麥、英國和挪威。國際碳信用合作仍持續推進但規模有限。2009年歐盟ETS企業從發展中國家交易獲得的核準減排量(CERs)和減排單位(ERUs)占到企業所提交許可排放量的4.3%,其中,通過清潔發展機制(CDM)合作獲得的CERs占4.1%,通過聯合履行機制獲得的減排單位(ERUs)占0.17%;CERs主要來自中國、印度、韓國、巴西和其他國家,分占全體系獲得CERs的52%、21%、14%、9%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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