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由清華大學完成的一份報告指出,僅依靠加強末端控制政策,中國在2030年仍有三成左右的城市,無法達到國家空氣質量標準對PM2.5的要求(年均值35微克/立方米);只有在深化能源產業結構調整的情景下,全部74個重點城市的空氣質量才能在2030年實現全面達標,其中有超過50%的城市甚至能在2030年前達到世衛組織所規定的過渡期II階段標準(年均值25微克/立方米)。
這份名為《中國如何在2030年實現PM2.5空氣質量全面達標?——基于能源及末端控制情景的數值模擬探討》的報告由清華大學完成、能源基金會支持。報告基于能源預測模型、污染源排放清單模型和空氣質量模型等多種定量化科學模型,分析了全國空氣質量在未來十余年的達標情況,提出了未來我國重點城市實現PM2.5達標的科學治理方式。
第一,能源結構進一步清潔化是保證未來我國空氣質量達標的關鍵所在。未來中國將逐步改變目前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天然氣比例顯著上升。到2030年,通過推行“煤改電”、“煤改氣”政策,替換大量的煤炭散燒和燃煤工業鍋爐,我國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費比例有望削減至35%以下。煤炭重點為高耗煤行業以及發電供熱行業使用,民用散煤污染得到全面控制,硫含量高于0.6%的煤炭全部禁止使用。
第二, 配合可再生能源替代傳統能源,末端污染控制措施要全面實施到位。所有燃煤發電實現超低排放。鋼鐵、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的行業,也需要安裝相應的高效除塵、脫硫、脫硝設備,鋼鐵企業燒結機全面安全脫硫設備,脫硫效率不低于85%,水泥行業細顆粒物除塵效率達到99%。重點省份的煉焦、表面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平均去除效率不低于70%。全面淘汰中小鍋爐及落后爐型,大型鍋爐也要全面開展相應設備的升級改造。同時,2030年須全面完成汽柴油的油品升級,在用車均可實現“國Ⅵ”或更嚴格的排放標準,并提高各大城市的公交分擔率。
第三, 建議盡快出臺“大氣十條”二期,制定科學合理的空氣質量達標規劃,銜接中國中長期能源戰略目標和短期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政策。
報告還建議,在空氣污染治理過程中,需要加強環境監管執法,以確保各項措施的落實。同時需要加大對空氣污染防治領域的人員和資金投入,推動環保服務業的發展,吸引社會資本。同時,在推動顆粒物達標的同時,還應關注臭氧污染。
此外,報告結果表明,在實現產業結構深度調整升級后,我國的碳排放量有可能在2030年之前達到峰值,到2030年大約能在2015年的基礎上減少17%的碳排放。這一發現表明我國可以在空氣質量改善的同時,實現溫室氣體協同減排。
報告指出,“未來我國的清潔空氣之路,將大幅依賴于產業結構的清潔化,產業結構的升級與發展是至關重要的。若能有效落實環境保護政策,不僅能進一步為我國的空氣污染治理做出貢獻,更能對環境事業的市場起到推動作用。”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