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從濟南市物價局獲悉,自今冬采暖季起,濟南市居民采用天然氣壁掛爐采暖的,不再執行階梯氣價,按每立方米3元執行。
了解到,為貫徹落實《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濟南市冬季清潔采暖氣代煤電代煤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自2017年供熱采暖季起,居民采用天然氣壁掛爐采暖的,不再執行階梯氣價,按每立方米3元執行。自2016年1月1日起,濟南開始執行階梯氣價起,由原有的2.7元氣價,每立方米至少上漲3毛,民用第一階梯氣價每立方米3元。獨立采暖用戶的首檔氣量定在了1200立方米。
根據當年的階梯氣價方案,被認定為天然氣獨立取暖用戶的居民用戶,其一般生活用氣+壁掛爐采暖用氣階梯氣量分為二個階梯,以年度氣量為計量周期。本年度第一階梯量用完后,開始第二階梯量計算;第二階梯為無限制量。第一階梯基本生活和取暖用氣年用氣量1200立方米以內(含),每立方米3元;第二階梯年用氣量12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6元。而此次調整后,天然氣采暖將不再執行階梯氣價,也就是說,即便居民采用天然氣壁掛爐采暖,年用氣量超過1200立方米,今冬供熱采暖季起也執行原本的第一階梯氣價,每立方米3元。“一般來說,居民三口之家每月用氣量在15立方米左右,一年大約180立方米,再加上一個供暖季的天然氣用量,原本首檔1200立方米的氣量也足夠一年的用氣所需。”一位燃氣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此次取消采暖階梯氣價,等于使用天然氣壁掛爐采暖的家庭用氣不再有上限。
據了解,濟南市物價局濟價格字[2015]90號文件中有關采用天然氣獨立取暖的居民用戶和困難居民家庭階梯氣價的規定停止執行;對未使用天然氣壁掛爐采暖的普通居民家庭,階梯氣價的有關規定繼續執行。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濟南市特困職工優待證》的居民家庭,按每立方米2.70元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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