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金磚國家在國際事務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各成員國希望利用金磚國家合作機制加強彼此間各領域的合作,共同應對國際形勢發生的深刻復雜變化和世界經濟復蘇面臨的諸多挑戰。金磚國家各成員國在能源稟賦方面存在互補性,既有能源生產大國,也有能源消費大國。本文通過分析中國與其他金磚國家能源貿易發展的現狀、條件和障礙因素,提出能源貿易發展的路徑選擇,促進金磚國家各成員國外貿的“共享式”增長,夯實金磚國家的共同利益基礎,加強金磚國家的合作伙伴關系。
一、中國與其他金磚國家能源貿易發展的現狀
依據國際海關理事會制定的編碼協調制度(HS-Code)的分類,本文據此來分析中國與其他金磚國家能源貿易發展的現狀。
中國與俄羅斯之間的能源貿易,中國主要為進口國,俄羅斯主要為出口國。2009-2012年俄羅斯向中國出口能源產品(礦物燃料、礦物油及其產品,下同)總額分別為75.7億美元、99.8億美元、151.7億美元和134.9億美元,占全部出口商品中的比重分別達到46.8%、51.8%、56.4%和56.1%。俄羅斯向中國出口商品以能源產品為主,而俄羅斯主要從中國進口機械器具及零件、電機、鞋靴、車輛、玩具等資本密集型與勞動密集型商品。
中國與印度之間的能源貿易,兩國既有出口也有進口,但所占比例都不大。2009-2012年,印度向中國出口能源產品總額分別為0.53億美元、3.76億美元、17.02億美元和3.23億美元,占全部出口商品中的比重分別達到0.5%、2.2%、7.27%和2.2%;印度自中國進口能源產品總額分別為2.75億美元、6.31億美元、14.5億美元和8.19億美元,占全部進口商品中的比重分別達到1%、1.7%、2.87%和1.5%。中印兩國同為世界人口大國和能源消費大國,在經濟增長的同時均面臨能源短缺問題。隨著兩國對能源需求的逐年攀升和對常規能源依賴程度的逐步加深,兩國都將成為世界主要的能源進口國。
2009-2012年巴西向中國出口能源產品總額分別為13.4億美元、40.5億美元、48.8億美元和48.4億美元,占全部出口商品中的比重分別達到6.7%、13.2%、11%和11.7%;巴西自中國進口能源產品總額分別為1.1億美元、2.2億美元、4.1億美元和2.0億美元,占全部進口商品中的比重分別達到0.7%、0.9%、1.2%和0.6%。中國與巴西之間的能源貿易,巴西主要為出口國,中國主要為進口國,巴西向中國出口能源產品總量從2010年開始有較大幅度提升。
2009-2012年南非向中國出口能源產品總額分別為2.1億美元、5.3億美元、12.8億美元和13.3億美元,占全部出口商品中的比重分別達到3.7%、6.5%、10.9%和13.2%;南非自中國進口能源產品(礦物燃料、礦物油及其產品)總額分別為0.73億美元、1.2億美元、0.85億美元和0.8億美元,占全部進口商品中的比重分別達到0.9%、1%、0.6%和0.6%。中國與南非之間的能源貿易,中國主要為進口國,南非主要為出口國,兩國的能源貿易規模相對于中俄與中巴之間的能源貿易規模仍處于較低的水平。
二、中國與其他金磚國家能源貿易發展的條件
(一)金磚國家合作機制提供了較為獨立的國際對話平臺
金磚國家的出現,順應了當今世界經濟社會發展的趨勢與潮流并已成為新興市場國家多邊合作的一種新模式和全球經濟治理的一個新平臺。“金磚四國”領導人分別于2009年6月在俄羅斯葉卡捷琳堡和2010年4月在巴西巴西利亞舉行了第一次和第二次正式會晤,兩次峰會主要圍繞如何應對全球金融危機、實現經濟復蘇凝聚共識,并共同發表了《聯合聲明》。2010年12月南非加入金磚國家合作機制,“金磚四國”更名為“金磚國家”。“金磚國家”領導人分別于2011年4月在中國三亞、2012年3月在印度新德里和2013年3月在南非德班舉行第三次、第四次和第五次正式會晤,三次峰會圍繞的主題已從經濟領域逐步擴展到政治、安全等領域,并共同發表了《三亞宣言》、《德里宣言》和《德班宣言》。
德班峰會期間金磚國家在相關合作領域達成相當廣泛的成果,其中在經濟領域最為突出的成果有三項:(1)成立金磚國家工商理事會;(2)成立金磚國家開發銀行;(3)同意建立儲備基金,用于特定情況,作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替代選擇。本次峰會在經濟領域取得的三項突出成果充分表明,金磚國家合作已經有意識從事務層面向制度層面發展。從金磚國家領導人五次峰會所取得的成果及金磚國家之間合作的實踐分析來看,金磚國家合作機制將逐漸成為各成員國在經濟發展領域開展交流與合作的重要平臺,金磚平臺的合作層次將逐步提升、內容也將日益多樣化。
(二)金磚國家常規能源稟賦的互補性提供了廣闊的合作空間
金磚國家聯合統計手冊(2013)最新數據顯示,2012年中國一次能源生產總量為23.33億噸標準油當量,而能源消費總量達到25.32億噸標準油當量。中國煤炭儲量約占全球的14%,但消耗量確占全球的47%;中國作為世界第四大石油生產國,2012年石油產量為2.07億噸,但仍入不敷出,嚴重依賴進口。目前,我國工業化進程還未達到高峰時期,隨著工業化進程的逐步深入,對能源的需求強度將不斷增長,能源進口量也將不斷攀升。印度為世界第二人口大國,礦藏資源豐富,擁有55億桶探明石油儲量(截止到2012年年底)并主要位于印度西部,但仍嚴重依賴進口,已成為世界第四大石油和石油產品消費國。從1990-2011年,印度一次性能源消耗量增加了一倍多,但人均能源消耗量仍低于發達國家。
俄羅斯是一個能源大國,具有豐富的石油、天然氣和煤炭等常規能源,是世界石油和天然氣主要出口國。2010年俄羅斯能源生產量居世界第一位,天然氣產量位居世界第二位。2011年俄羅斯一次能源生產總量為27.4億噸標準油當量,而消耗量只有18.9億噸標準油當量;石油總產量為5.15億噸,出口總量達2.45億噸;天然氣總產量為6670億立方米,出口總量達1500億立方米。巴西礦產資源豐富,石油儲量已探明153億桶,天然氣6500億立方米。隨著其國內對石油產業投資的大量增加,石油產量將不斷增長,并將逐步取代墨西哥和委內瑞拉成為拉美地區最重要的石油出口國。南非是非洲經濟最發達的國家,自然資源豐富,是世界五大礦產國之一。煤、鉆石儲量居世界第五位,并擁有儲量不菲的石油和天然氣資源。
在金磚國家之中,中國與印度為能源消費大國和進口國,俄羅斯、巴西與南非為能源生產國與出口國,金磚國家各成員國在常規能源稟賦方面的互補性,為中印與俄羅斯、巴西、南非等國的能源貿易發展提供了廣闊的合作空間,同時也可以促進各國能源產業實現互補式發展。
(三)貿易關系的日益緊密將為能源貿易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國內外學者在分析雙邊或多邊貿易關系時,貿易結合度指數、貿易密集度指數、貿易互補性指數和貿易偏斜指數都是重要的分析工具。筆者運用來源于權威機構公布的數據,采用貿易結合度指數(TCD)和貿易密集度指數(TI)對中國與其他金磚國家的貿易關系進行實證分析,結果表明:
中國與其他金磚國家最強的貿易流為中國出口俄羅斯,2011年TCD指數為1.584(TI值為1.4340),這充分說明中國與俄羅斯的貿易關系最為緊密;中國與巴西的TCD指數一直呈上升趨勢,尤其從2010年開始TCD指數上升幅度較大,說明兩國的貿易緊密程度逐步加強,2011年TCD指數為1.408(TI值為1.2744);2005-2009年中國與南非的TCD指數呈現波動性,隨著2010年12月南非加入金磚國家合作機制,兩國的TCD指數增長幅度較大,由2009年的0.078上升到2010年的1.401,2011年和2012年的TCD指數較2010年略有下降,大部分原因是南非在未加入金磚國家合作機制時期兩國的貿易關系比較疏松所致;中國與印度的貿易關系從2008年開始整體上呈下降趨勢,2011年TCD指數值為1.160(TI值為1.0455),明顯低于中國與俄羅斯、巴西、南非等國的TCD指數值(TI值),這也說明兩國的貿易關系較疏松。
貿易關系是影響中國與其他金磚國家實現外貿共享式增長的現實基礎。隨著中國與俄羅斯、巴西、南非等國貿易關系的日益緊密,各國在經貿領域的合作將逐步拓展與加深,為能源貿易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三、中國與其他金磚國家能源貿易發展的障礙因素
(一)現行WTO框架在調整能源貿易關系方面存在局限性
由于受到能源貿易的特殊性及歷史背景的影響,使得GATT/WTO體制未能及時跟進國際能源貿易的變局,現行的WTO體系在規范全球能源貿易方面力不從心。WTO作為最具影響力的全球經濟組織,本應以多邊貿易平臺打造全球性的能源機制,但由于能源問題牽涉到一國經濟、政治、國家安全等諸多方面,具有高度敏感性而飽受爭議,至今仍無法形成一套統一的、強有力的能源貿易規范及制度框架,也就無法建立穩定的國際能源貿易秩序,使現行WTO框架在調整能源貿易關系方面存在局限性,難以適應當前國際能源貿易的發展。
金磚國家作為WTO的成員,由于在能源貿易領域缺失統一的法律規則和良好的貿易秩序,能源輸出國仍可采用能源生產配額制度、雙軌定價、投入品補貼、國內稅等能源貿易限制措施,從而阻礙了中國與其他金磚國家的能源貿易的發展。
(二)美國與日本能源戰略帶來的負面影響
美國與日本獲取能源的目的除了滿足本國經濟發展的需要外,其真正意圖在于控制國際能源市場,操縱國際能源市場的價格。目前,對世界能源結構產生決定影響的不是能源輸出國,而是控制了世界能源生產的美國。美國一直以來是能源消費大國和進口大國,但近年由于頁巖油氣開發的迅猛發展、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和新型能源、經濟增長乏力導致需求減少等原因使得美國主要常規能源對外依存度不斷下降。據美國能源信息署統計,2011年美國天然氣自給率已經由2000年的82%上升到94.6%;同期石油自給率已經由2000年的44.6%上升到50%以上,美國“能源獨立”趨勢日益明顯。
日本是一個資源十分匱乏的國家,其對外能源戰略是典型的“超成本”戰略;即使日本的能源安全沒有受到威脅,它寧肯付出比市場價格更高的成本來阻止對手獲得特定的能源,企圖以能源為介質,破壞競爭對手的能源貿易。
美國和日本的能源戰略破壞了國際能源市場的規則,它們的行為阻礙了能源消費國之間的協調行動。中國在能源消費方面與西方主要發達國家存在競爭關系,與其他金磚國家的能源貿易發展勢必會受到美國與日本能源戰略帶來的負面影響。中國應在維護國內能源安全和確保能源供應方面,通過加強雙邊溝通和協調,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等方式延緩矛盾升級。
(三)貿易摩擦的存在制約著金磚國家合作機制的深化
中國與印度的貿易摩擦涉及產品范圍較廣,在國際市場上兩國的皮革制品、紡織品、棉花等產業存在競爭關系,且競爭程度愈加激烈。2012年印度對中國發起7起反傾銷調查和2起特別保障措施調查。兩國貿易摩擦產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印度對中國商品存在歧視心理;二是在中印雙邊貿易中中國長期處于順差地位,2012年順差額達到289億美元。
中俄兩國由于貿易結構的非對稱性以及俄羅斯對部分中國出口商品采取歧視政策,使得兩國在經貿領域也存在摩擦,但兩國在經濟領域合作潛力巨大、前景廣闊,所以中俄兩國的貿易摩擦近幾年相對較少,2012年俄羅斯未對中國發起貿易救濟措施。
中國已經是巴西的第一大貿易伙伴、第一大出口目的地和第一大進口來源國,但由于中巴雙邊貿易結構失衡(礦產品一直是巴西向中國出口的主力產品)、工業結構出現同質化趨勢和匯率問題等原因,使得巴西對中國發起反傾銷調查較多,2012年巴西對中國產品發起12起反傾銷調查和1起保障措施調查。
中國與南非之間的貿易互補性大于貿易競爭性,經貿關系以互補性為主。所以,兩國之間的經貿合作體現出良好的發展趨勢,貿易摩擦相對較少,2012年南非對中國產品僅發起1起反傾銷調查和1起保障措施調查。
中國與其他金磚國家的貿易摩擦反映了中國在貿易政策乃至經濟發展模式方面與其他金磚國家存在沖突,不利于中國與其他金磚國家經貿合作的深入發展和金磚國家合作機制的深化。中國應就經貿政策、措施與其他金磚國家更多的進行對話、交流與協調,爭取順利解決貿易摩擦問題。
四、中國與其他金磚國家能源貿易發展的路徑選擇
(一)推動實質性金磚國家能源合作機制的建立
2013年3月,在南非德班舉行的“金磚國家”領導人第五次正式會晤已在相關合作領域達成相當廣泛的成果。金磚國家工商理事會和金磚國家開發銀行的成立及同意建立儲備基金等成果已充分表明,金磚國家合作已經有意識從事務層面向制度層面發展。中國應積極與其他金磚國家共同商討建立專門的能源合作機構作為常設機構,努力推動實質性金磚國家能源合作機制的建立,促成金磚國家實體能源合作體系的形成,避免由于在能源貿易領域缺失統一的法律規則和良好的貿易秩序而形成的阻礙。實質性金磚國家能源合作機制的建立將使金磚國家未來能夠走出區域限制,商討全球的能源供需平衡問題,甚至有能力協調各國之間的能源供需矛盾。
(二)推進能源新技術的開發與應用,強化在新能源領域的技術合作
金磚國家各成員國在能源技術研發方面與西方主要發達國家相比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但從另一角度來看,這恰可以成為金磚國家各成員國之間未來能源合作的契機。金磚國家各成員國可充分發揮各自在能源領域的技術優勢,共同推進能源新技術的開發與應用,強化在新能源領域的技術合作,共同建立新的能源合作機制。目前,中國在地球物理勘探、原油管道建設、鉆機、鉆頭等設備和技術開發方面,俄羅斯在核能技術方面,巴西在深水鉆探技術方面,南非在礦產開采技術方面都具備一定的國際競爭力,各國相互進行技術合作的潛力巨大。金磚國家各成員國可以通過共同建立能源研究基地、技術研發中心和知名高校與科研院所的聯系機制等方式在常規能源與新能源領域進行技術開發與應用方面的合作,從而提高各成員國的能源效率。
(三)化解中國與印度之間的貿易摩擦,提升金磚國家合作機制的凝聚力
在金磚國家中,中印兩國的經濟發展階段不斷接近,使得兩國在各個領域競爭與合作并存。但從目前的發展態勢來看,兩國的競爭關系顯著強于合作關系,這種競爭關系具有長期性,因而兩國的經貿摩擦將不是短期現象。中國商務部發布的《國別貿易投資環境報告2013》顯示,印度是對中國發起反傾銷案件調查最多和實施征稅措施最為嚴厲的發展中國家,從1992年至2012年年底,印度共對中國產品發起157起反傾銷調查,1起反補貼調查,9起特保措施調查和14起保障措施調查。印度至今尚未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并謀求通過貿易保護措施在經貿領域打壓中國,這嚴重影響了兩國的經貿關系,不利于加強兩國的合作伙伴關系,更不利于提升金磚國家合作機制的凝聚力。我國的行會組織、企業要深入探究印度的申訴者影響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結果的機制,進行各種形式的溝通與協調,緩解兩國企業及行業組織之間的利益沖突,從根本上化解兩國的貿易摩擦與爭端,加強兩國的合作伙伴關系,提升金磚國家合作機制的凝聚力。
(四)加強政府支持力度,引導我國企業開展對其他金磚國家資源尋求型直接投資
隨著金磚國家合作機制的逐步深化和金磚平臺合作層次的提升,中國對其他金磚國家的對外直接投資規模也將逐步擴大。目前中國正處在工業化和城市化快速發展時期,對自然資源(主要是戰略能源)的需求將不斷增加,將勢必打破原有的全球能源分配格局和原有的供求平衡。中國對其他金磚國家進行資源尋求型OF-DI,既有利于東道國石化資源的開發與生產,也有利于緩解我國自然資源(主要是戰略能源)供給不足的問題,可以形成長期穩定的供給。但由于化石資源在一國經濟發展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各國通常都將石油、天然氣、煤炭等常規能源作為重要戰略資源看待,所以常規能源領域向來具有高度敏感性。我國企業在進入其他金磚國家進行OFDI的方式選擇上,是選擇跨國并購還是選擇綠地投資,還需持謹慎態度。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