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近期上級發改部門分別下文,要求各地降低非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并要求各地根據氣源價格變化情況,開展疏導工作。由于東莞從2014年1月15日起,已建立非居民用戶管道天然氣價格與購氣成本同向聯動機制,規定當綜合購氣成本累計變化超過0.1元/立方米(不含稅)時,可按“同向聯動”原則啟動聯動機制。經市發改局核算,近期全市城市管道天然氣企業綜合購氣成本變化已符合聯動機制的啟動條件,決定從9月30日起下調非居民用戶管道天然氣價格。其中,分銷價格每立方米由原3.20元調整為3.10元,公用性質用氣價格每立方米由原3.75元調整為3.65元,工商業用氣價格最高限價每立方米由原4.60元調整為4.45元。
東莞市發改局表示,調整后的分銷和公用性質用氣價格每立方下降0.10元,分別下降3.12%、2.67%;工商業用戶最高氣價每立方米下降0.15元,下降3.26%。按此測算,全市工商業用戶(不含電廠)每年約降低天然氣用氣成本約7500萬元。“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背景下,此次調價對減輕下游用氣行業負擔、促進經濟增長將起到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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