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春市開始調整城區非居民天然氣價格。10月15日,從長春市發改委獲悉,為貫徹落實《省物價局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的通知》精神,發改委向長春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和長春燃氣股份有限公司下發《關于調整我市城區非居民天然氣價格的通知》。據悉,經調研測算,并結合長春市實際情況,研究決定降低長春市非居民天然氣價格,將長春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天然氣價格由每立方米3.15元下調至3.06元;將長春燃氣股份有限公司銷售的天然氣價格由每立方米3.11元下調至3.02元。
此價格為最高限價,允許下浮,下浮幅度不限。以上價格自2017年9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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