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指出,我國危險廢物管理存在底數不清、現有制度不完善、地方政府治理和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因此,報告建議,通過三方面著力加強危險廢物處置工作,堅決守住安全底線。
11月1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提出,我國危險廢物管理工作中還存在不少薄弱環節,亟待加以改進,要強化危險廢物全過程管理。
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比如一些含有放射性、毒性、腐蝕性和致病性的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威脅大,一旦發生污染事故,后果十分嚴重。
報告指出,我國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能力逐年提升。截至2016年底,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單位共2149家,危險廢物核準利用處置能力達6471萬噸/年,實際利用處置量約1629萬噸,分別是2006年的9.1倍和5.5倍。
執法檢查發現,我國危險廢物底數不清。全國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平均負荷率不到60%,每年有超過一半以上危險廢物由產生單位自行利用處置,大部分游離于監管之外。不少地方反映尚不能全面準確掌握企業產生的危險廢物類別、數量。
同時,現有危險廢物管理制度不完善。危險廢物鑒別缺乏統一管理,鑒別程序和鑒別機構不夠規范;危險廢物分級分類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危險廢物轉移和運輸管理制度不完善,在處理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等案件時,責任認定、追究難度較大;對于一些違法行為處罰過輕,缺乏有效震懾。
報告還指出,地方政府治理和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有些地方未將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納入公共基礎設施規劃,全國還有近1/5的地級城市無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
對此,報告建議,著力加強危險廢物處置工作,堅決守住安全底線。一要摸清重點工業行業危險廢物產生、貯存、利用和處置情況,科學評估危險廢物產生、利用處置能力和設施運行情況;二要完善危險廢物管理制度,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加強日常監察執法,嚴厲查處危險廢物違法行為,嚴肅追究非法轉移、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的企業及相關人員責任;三要完善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規劃,解決處置能力地區不均衡、處置設施不達標等問題。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大對第三方治理的支持力度,強化市場監管,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