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河南省發改委了解到,省發改委、省扶貧辦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光伏扶貧項目建設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高標準高質量地推進光伏扶貧規劃建設,將這件惠民惠農的實事辦實辦好。
《通知》指出,自去年光伏扶貧工作啟動以來,各級發改、扶貧部門,縣級政府以及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將光伏扶貧作為能源領域支持脫貧攻堅的重要手段之一,主動作為,協同配合,加快推進各項工作,工程建設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在建設過程中也存在部分縣級政府未切實履行出資責任、商業化建設村級小電站,以及建設標準不夠規范等問題,需要進一步加以明確和調整規范。
《通知》要求,規范建設模式。“十三五”期間,河南省光伏扶貧主要采用村級小電站形式,原則上不支持集中式電站。縣級政府是光伏扶貧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履行出資責任,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及各類產業扶貧資金,不足部分可由參與扶貧的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同時鼓勵企業捐贈。各地在規劃項目建設時,要嚴格落實“統一流程、統一招采、統一運維、統一驗收、統一監管”等“五統一”建設模式,嚴把工程質量關,確保將光伏扶貧工程打造成陽光工程、良心工程。
《通知》提出,要合理確定建設規模。根據要求,單個村級電站容量控制在300kW左右(具備就近接入條件的可放大至500kW)。以縣為單元,總受益戶數與總建設規模的配比關系為村級電站每戶對應5kW~7kW。加快推進項目建設,尤其是國家級、省級貧困縣,要倒排建設工期,爭取年內基本完成,確保大頭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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