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發改委11月13日宣布,將在采暖季期間上調北京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發改委在通報中表示,這一調整不涉及居民用氣,也不會對居民供暖價格造成影響。
據市發改委通報,根據國家關于天然氣價格改革有關規定和國內天然氣供需形勢,自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上游供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上浮了9.71%,約0.184元/立方米。面對這一形勢,為減輕社會負擔,經市政府同意,按照企業、社會、財政共擔的原則,疏導和消化上游氣價上浮影響。
具體的“消化”方法是,今冬供暖季期間,北京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將統一上浮0.16元/立方米,供暖季結束后,取消上浮。影響下游熱電聯產及供暖企業增加的用于保障居民供暖的用氣成本主要通過財政補貼負擔。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強調,本次價格上浮對于供暖價格沒有影響,居民用氣價格不作調整;居民與非居民供暖價格均不作調整;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社區居委會、農村煤改氣集中供暖等用氣仍執行居民用戶天然氣價格標準,不作調整。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