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省發改委、省扶貧辦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光伏扶貧項目建設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單個村級電站容量控制在300千瓦左右,具備就近接入條件的可放大至500千瓦。
“十三五”期間,河南省光伏扶貧主要采用村級小電站的形式和“自發自用、多余上網”的方式,即農民在屋頂和農業大棚上鋪設太陽能電池板,除了保障自己平時用電外,多余的電量可賣給國家電網。
《通知》指出,縣級政府是光伏扶貧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履行出資責任,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及各類產業扶貧資金,不足部分可由參與扶貧的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同時鼓勵企業捐贈。要合理確定建設規模,以縣為單元,總受益戶數與總建設規模的配比關系為村級電站每戶對應5~7千瓦。各地在規劃項目建設時,要嚴格落實“統一流程、統一招采、統一運維、統一驗收、統一監管”等“五統一”建設模式,嚴把工程質量關,確保將光伏扶貧工程打造成陽光工程、良心工程。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認識扶貧攻堅任務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快推進項目建設,爭取早日建成并網,發揮良好的扶貧效果。尤其是貧困縣,要倒排建設工期,爭取年內基本完成,確保大頭落地。特別是要與當地電網公司做好銜接,提前開展光伏扶貧項目接入方案等前期工程,確保光伏扶貧項目接入工程與主體工程同步建成投運。(記者欒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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