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入駐廣東以來,中山態度明確而堅定,以堅決整改、全面整改、徹底整改來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期間中山市環境保護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統籌部署下,認真對照中央環保督察開出的 “診斷書”,以“刮骨療傷”的勇氣,嚴格按照“條條有整改、件件有著落”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環保督察整改工作,確保整治一項、核查一項、到位一項,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成效。
工作成效:
積極主動協助該市委、市政府召開工作部署和協調會議20多次,聯合該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對責任單位整改工作進行督查推進。對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的 32 批共194 宗案件進行了分辦和督促整改,并全部順利辦結,解決了一批“老大難”環保突出問題。積極主動配合開展大氣和水污染防治專項省級環保督查工作,對問題企業立案189家,責令改正或限期改正224家,責令停產整治2家,查封扣押13家,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省督導組高度肯定該市整改工作,認為中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抓落實,多次專題研究部署工作,積極開展督查督辦,搭建了全市組織架構,制定了具體實施方案,明確了各方責任,臺賬資料細致齊備,整改工作有思路、有措施、進度快。今年上半年,該市水環境質量改善比例名列全省第二;前三季度,黃標車淘汰任務完成率位居全省第一,中山市空氣質量達標率為82.4%,其中4月份、6月份和8月份空氣質量排名三次排入全國前十。
具體措施:
(一)堅持高位推進,強化組織領導。4月13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整改意見電視電話會議結束后,時任市委書記陳如桂第一時間就貫徹督察意見、落實整改任務作了動員部署。市長焦蘭生專題召開會議研究制定全市貫徹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方案,并成立了由市長任組長,分管住建、環保的副市長任副組長的 “中山市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9個專責小組,形成了市委書記、市長親自掛帥,分管市領導靠前指揮,相關部門分工協作組織領導機制。市環境保護局作為領導小組辦公室迅速建立起市政府與各鎮區、各部門的聯絡網及工作規范,為督察整改任務的完成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多次強調督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級各部門黨政一把手要親自抓,落實責任,狠抓整改,加快補齊生態環境短板;要強化重點攻堅,確保啃下整改工作中的“硬骨頭”。
(二)堅持立行立改,強化責任落實。市環境保護局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類梳理,牽頭草擬并協助市委市政府修訂全市貫徹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方案,明確責任單位、整改措施;各專責小組根據全市總體方案出臺各專項子方案,進一步細化整改任務。該市環境保護局對問題的整改實行清單制,逐一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員、整改時限、整改目標和整改措施;實行拉條掛賬,督辦落實,辦結銷號,同時定期將工作進展情況以周報、簡報或專題報告上報省和市委、市政府。目前已報送周報23期、簡報6期、專題報告20次。
(三)堅持調度督導,強化整改到位。市環境保護局制定并實施了四項工作原則:一是“迅速轉辦不延遲”,二是“案情分析不明不行動”,三是“限時辦理不延誤”,四是“高效辦結不敷衍”。中央環保督察期間交辦的32批194 宗案件中,49宗重點案件由各案件所在地的黨政一把手進行包案。對涉及重大社會影響、重大違法行為以及重復交辦案件則由書記、市長親自包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聯合市環境保護局開展現場專項督查,督查結果以專報形式通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及各有關部門、鎮區。中央環保督察以來,中山市共約談103人。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