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規劃財務司負責人尤艷馨23日介紹,2017年中央財政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等專項資金規模497億元,截至目前已經下達390億元。
她在當天環保部舉行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160億元,支持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珠三角13個省區市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保障燃煤鍋爐整治、散煤替代、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機動車污染治理等,其中60億元專項用于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十三五”以來,中央財政累計安排專項資金272億元,為改善重點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85億元,支持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水質良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等,主要用于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黑臭水體治理、工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區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等。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65億元,主要用于31個省區市土壤污染防治,新啟動一批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項目,加快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區建設。
此外,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60億元,重點支持南水北調沿線及重點水源地周邊,主要用于農村污水垃圾處理、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等。從2008年啟動至今,中央財政累計安排專項資金435億元,到2017年底,預計可完成整治村莊約12.9萬個,受益人口近2億人。
中央財政在去年支持4個項目基礎上,今年已安排20億元,支持青海祁連山重點生態保護修復試點,另有一批項目正在報批中。資金主要用于礦山修復治理、土地綜合整治與修復、自然植被恢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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