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11月23日向太原、朔州等10市人民政府發布了2017年第11號應對重污染天氣調度令,以應對11月26日至11月28日我省出現的大范圍重污染天氣過程。
調度令要求:太原、朔州、忻州、晉中、呂梁、陽泉、長治、晉城、臨汾、運城各市在11月25日至28日期間采取不低于橙色級別的應急減排措施,并隨時根據空氣質量變化情況加嚴應急等級,采取更嚴格的應急減排措施。晉中市榆次區政府監測點位近日出現個別時段二氧化硫濃度超過500微克/立方米情況。請晉中市密切關注轄區二氧化硫濃度變化,切實強化燃煤污染管控,嚴格落實“禁煤區”要求。
各市要加大巡查和執法力度,嚴格落實工業企業錯峰生產與運輸、工地停工等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措施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對發現的問題要立即整改到位。對未按要求落實應急響應措施的責任單位、責任人實施嚴肅問責。各市應及時將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情況報省大氣辦。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