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寶雞市物價局發布通知,對全市非居民用天然氣、車用天然氣價格進行調整。
寶雞市物價局表示,為疏導消化近期上游天然氣門站價格上調影響,根據省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寶雞市物價局11月25日下發了《關于調整我市今冬明春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的通知》(寶市價發〔2017〕119號),決定自2017年11月25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寶雞市非居民用天然氣和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05元,其中:寶雞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由現行每立方米2.30元調整為2.35元,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由現行每立方米3.12元調整為3.17元。
本次價格調整屬于臨時價格浮動政策,2018年3月31日浮動期結束后,寶雞市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和車用天然氣價格仍按《寶雞市物價局關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的通知》(寶市價價發〔2016〕19號)執行,即調整前的價格。
寶雞市物價局要求各級物價部門要做好本次天然氣價格調整宣傳解釋工作,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導向。加大天然氣價格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價格違法行為,營造良好價格環境。各天然氣經營企業要積極爭取氣源,加強調度運行,認真做好價格變動前后計量結算工作,確保天然氣市場供應和價格調整平穩運行。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