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報消息,河北省大氣辦日前印發《關于啟動區域一和區域二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要求石家莊、保定、廊坊、邢臺、衡水、邯鄲、唐山、滄州和定州、辛集市,于11月30日12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建議預警解除時間為12月4日18時,具體解除時間可根據臨近空氣質量預報結果自行調整。
經省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2月1日至4日我省將出現重污染天氣過程,區域一(石家莊、保定、廊坊、邢臺、衡水、邯鄲和定州、辛集市),區域二(唐山、滄州市),將達到區域橙色預警水平。通知提出,各市要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各項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到位。
根據《河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指導意見》,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期間,傳輸通道城市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滄州、衡水、邢臺、邯鄲和定州、辛集市全社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在橙色預警級別的減排比例應達到20%以上,揮發性有機物減排比例應達到15%以上。各地根據本地污染物排放構成,可內部調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減排比例,但二者減排比例之和不應低于上述總體要求。其他地區可根據本地污染特征參照執行,適當調整各項污染物減排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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