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糧庫屋頂被納入光伏電站建設范圍后,公共機構及企業的屋頂也將涌現出越來越多的光伏電站。記者昨日從市經信委獲悉,我市近期出臺了《合肥市推進分布式光伏應用實施方案》(下稱《方案》),將開展公共機構建筑光伏應用試點示范和實施光伏“進園入企”行動計劃,建設一批公共機構建筑示范項目和光伏建筑一體化項目,打造一批光伏應用示范工業園區。
向屋頂要空間發展光伏電站
城市發展光伏電站,地面資源有限,到哪里尋找發展空間?我市將目光轉向了屋頂,向屋頂要空間。
今年4月,我市出臺了《合肥市“倉頂陽光工程”實施方案》,鼓勵在符合條件的糧庫屋頂建設光伏電站。可利用的糧庫屋頂畢竟有限,我市又將目光轉向了更廣闊的公共建筑屋頂,謀求最大化利用。根據《方案》規劃,通過開展公共機構建筑光伏應用試點示范和實施光伏“進園入企”行動計劃,到2018年底,全市新增屋頂分布式光伏裝機容量100MW;到2020年底,全市新增屋頂分布式光伏裝機容量300MW,力爭光伏并網總規模突破2GW。
兩類屋頂資源納入摸排范圍
哪些屋頂資源符合建設要求?記者了解到,從今年10月份開始,我市對公共機構建筑和園區企業屋頂兩類資源進行摸排。
其中,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組織對本轄區、本領域內政府投資的、總體可利用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單體可利用面積500平方米以上)的黨政機關辦公樓、學校、醫院、公共交通樞紐、公交停保場、會展中心、文體場館、公園景點等公共機構建筑屋頂資源進行摸排;省級以上開發區(工業園區)管委會組織對園區內可利用面積在3000平方米以上(單體1000平方米以上)的企業屋頂資源進行摸排。
開展試點示范發揮帶動效應
在前期摸排的基礎上,我市將有針對性地開展試點示范,為大規模推廣應用光伏發電項目積累經驗,從而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根據《方案》內容,公共機構建筑光伏應用試點示范將選擇產權關系明晰、符合條件的市級黨政機關辦公樓和學校開展首批試點,發揮示范帶動效應。
在試點示范的基礎上,我市將全面推進公共機構建筑光伏應用,并大力實施光伏“進園入企”行動計劃。各縣(市)區、開發區要根據開發區(工業園區)企業分布、廠房屋頂構成等實際情況,制定園區分布式光伏發電推進目標和計劃,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爭創國家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和國家、省綠色工業園區。力爭到2020年底,省級以上開發區(工業園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屋頂光伏應用實現全覆蓋。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