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環境監察總隊副總隊長李斌15日在北京對記者表示,2017年北京嚴厲查處各類污染環境違法行為,1-11月北京市對環境違法單位開出1.75億元(人民幣,下同)罰單。
據李斌介紹,2017年以來,北京市環境執法工作圍繞環境質量改善,落實“清潔空氣行動計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階段性目標,聯合京津冀及有關部門開展聯動執法,嚴厲查處各類污染環境違法行為,為促進環境質量改善提供了有力執法保障。
李斌說,根據年度重點工作,研究制定了北京市2017年環境監察工作要點,細化明確了涉及大氣、水環境、土壤等15類60項重點任務,圍繞著燃煤鍋爐、燃氣鍋爐、餐飲、印刷、汽修、家具制造和排入地表工業企業、重金屬、垃圾處置設施、城鎮污水處理廠、醫療單位、畜禽養殖等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執法。
截至11月底,北京市固定源共立案處罰4645起,處罰金額17503.83萬元,比去年同期的2605起、10326.75萬元,分別增長78.3%和69.5%。其中,大氣環境類違法行為立案處罰2175起,處罰金額6984.01萬元。同時,充分運用環保法賦予的4個配套辦法查處重大環境違法案件799起,其中實施按日連續處罰4起,查封663起,停限產10起,移送違法案件122起。查處涉嫌污染環境刑事犯罪案件42起。
2017年1月18日,北京市還建立了首支“環保警察”隊伍——北京市公安局環境食品藥品和旅游安全保衛總隊。環保、公安兩部門加強聯動,開展了貫穿全年的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專項執法行動,在重點大氣排放行業、“散亂污”企業和危險廢物、重金屬排放等領域開展了聯合執法檢查。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