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陜西榆神礦區小保當二號煤礦項目核準的批復
發改能源〔2017〕2089號
陜西省發展改革委:
報來《關于申請核準榆神礦區小保當二號煤礦項目的請示》(陜發改煤電〔2017〕1203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推進陜北大型煤炭基地建設,保障能源穩定供應,優化煤炭產業結構,解決資源枯竭煤礦生產接續、人員轉移安置問題,同意實施煤炭產能減量置換,建設榆神礦區小保當二號煤礦項目。
項目單位為陜西小保當礦業有限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位于陜西省神木市境內。
三、小保當二號煤礦建設規模1300萬噸/年,初期投產規模800萬噸/年,配套建設選煤廠。工業場地位于井田東南部邊界中部,與小保當一號煤礦工業場地集中布置。采用斜井開拓方式,中央分列式通風系統,布置2個綜采工作面,其中初期投產時布置1個薄煤層綜采工作面和1個中厚煤層綜采工作面。井下煤炭運輸采用帶式輸送機,輔助運輸采用無軌膠輪車。煤炭洗選采用重介淺槽分選工藝。雙回路電源引自夏州110千伏變電站不同母線段,礦井用水取自處理后的礦井排水和地下水。
四、項目總投資71.92億元(不含礦業權費用)。其中,資本金21.58億元,占總投資的30%,由項目單位以企業自有資金出資;資本金以外的50.34億元,申請銀行貸款解決。初期規模投產時總投資65.91億元。
五、項目單位要從嚴控制建設用地規模,做到節約集約用地,不得超標準用地;要采取節能措施,優化工程設計,選用節能設備,強化節能管理,各項能耗指標必須達到規定標準。
六、項目建設要認真落實環境保護措施,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制度;要進一步優化設計,提高煤炭資源回收率,加強礦井水、煤矸石等資源綜合利用。
七、項目單位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程規范,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實礦井水害、火災、地壓、瓦斯、煤塵等災害防治措施,保證礦井建設和生產期間安全生產。
八、項目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的規定,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要全部進行招標,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
九、項目單位要做好項目建設生產過程中征地、搬遷、生態保護等工作,妥善處理好項目建設與外部環境的關系,有效預防和化解可能產生的社會風險。
十、核準項目的相關支持文件分別是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選字第610000201600044號)、國土資源部《關于小保當二號礦井建設用地預審意見的復函》(國土資預審字〔2015〕230號)等。
十一、如需對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規模、重大技術方案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報告,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項目按800萬噸/年進行煤礦產能登記公告,不得超能力生產;后期建設手續和調整投產規模,請落實產能置換要求后按有關規定辦理。項目移交生產后5年內不得通過生產能力核定擴大生產規模。
十三、請陜西省有關部門督促項目單位嚴格落實已經確認的產能減量置換方案,及時完成有關煤礦關閉退出工作,并依法依規妥善安置職工。
十四、本項目屬未經核準擅自開工建設的違規煤礦,項目單位要深刻吸取教訓,嚴格執行煤礦項目基本建設程序,杜絕此類行為再次發生,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規定進行處罰和問責。
十五、請項目單位根據本核準文件,辦理資源開采、安全生產等相關手續。
請據此開展下一步工作。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7年12月5日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