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21日向媒體發布了2017年11月和1-11月全國和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及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空氣質量狀況。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測司司長劉志全介紹,11月,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9.2%,同比上升6.3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5%;PM10濃度為8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2%。1–11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0.2%,同比下降1.7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7%;PM10濃度為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
11月,74個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后10位城市(從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太原、西安、邯鄲、邢臺、蘭州、石家莊、保定、徐州、鄭州和哈爾濱市。1–11月,后10位城市依次是:石家莊、邢臺、邯鄲、保定、唐山、太原、西安、衡水、鄭州和濟南市。
11月,74個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10位城市(從第1名到第10名)依次是:舟山、海口、拉薩、廈門、福州、大連、張家口、臺州、麗水、深圳和惠州市(并列)。1–11月,前10位城市依次是:海口、拉薩、舟山、廈門、麗水、深圳、惠州、福州、貴陽和珠海市。
京津冀區域13個城市11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8.5%,同比上升31.6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1.2%;PM10濃度為1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4.3%。1–11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55.6%,同比下降3.7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3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10濃度為11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8%。
北京市11月優良天數比例為80.0%,同比上升36.7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4.0%;PM10濃度為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4.7%;1–11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0.2%,同比上升3.8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4%;PM10濃度為8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4%。
長三角區域25個城市11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9.6%,同比下降2.9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0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10濃度為8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5%。1–11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6.6%,同比下降1.2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8%;PM10濃度為68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二級年均濃度標準。
珠三角區域9個城市11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7.4%,同比上升2.6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0%;PM10濃度為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0%。1–11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5.2%,同比下降5.0個百分點。PM2.5、PM10濃度分別為32微克/立方米、50微克/立方米,均達到國家二級年均濃度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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