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來,如何加大力量保障天然氣供應,已成為業內及社會普遍關注的話題。記者就此采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測中心高級經濟師劉滿平。
開源、節流、擴建、開放
中國電力報:對于如何增加天然氣供應,您有何種建議?
劉滿平:如何增加天然氣供應方面,我總結了四個方面,具體包括:開源、節流、擴建、開放。
“開源”就是挖掘潛力,努力增加供應。一是要進一步加強現有國內天然氣的氣田氣井開采開發力度和集輸網絡建設,加大非常規天然氣,如頁巖氣等的開發力度,提升國內產量。二是要積極與中亞天然氣資源國溝通。三是應當利用當前國際LNG市場供應較為寬松,LNG現貨貿易急劇增長,氣價仍處于較低水平的時機,鼓勵更多的國內企業到全球購買可靠的LNG現貨資源,尤其是美國的LNG資源,積極擴大進口。政府要加大沿海天然氣進口碼頭海域資源的開放力度,可考慮開放一些綠色通道給進口企業使用。
“節流”就是要“限工保民”,適當減緩需求增速。首先,冬季取暖用氣對于居民來說是一項剛性需求,相較于工業用氣,民用天然氣用量較小,增速也低于工業用氣,應優先予以保證。應嚴格執行“限工保民”,必要時可以犧牲掉工業用氣,既要限制上游企業的大工業直供用戶,又要限制城燃企業的大工業用戶。第二,要循序漸進推進“煤改氣”工程,適時啟動煤電應急調峰項目。地方政府要立足本地資源稟賦、經濟水平和居民習慣,選擇適宜的散煤治理模式。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煤則煤、宜柴則柴,因地制宜。此外,在季節性用氣峰谷差比較大的地方可以保留或適時啟動煤電應急調峰項目。
“擴建”就是要加快LNG接收站和儲備體系建設。首先要協調地方各部門關系,盡快確保天津中石化LNG接收站盡快投產。同時進一步下放審批權力,降低準入門檻,加快推動環渤海地區LNG接收站的建設,以保證華北地區的供氣安全。第二,要加快儲氣庫建設,建立完善的天然氣儲備體系。應參照國內石油儲備體系建設經驗,改變目前儲氣設施建設僅由天然氣生產商承擔的局面,嚴格要求天然氣上下游企業都應承擔儲備責任。中央與地方建設天然氣戰略儲備,天然氣生產商與城市燃氣建設商業儲備,形成完善的天然氣儲備體系。
“開放”就是要推動基礎設施的公平開放和互聯互通。近日,中石油利用其管網系統將供應華南的部分天然氣調配至北方,中海油則利用華南地區的海上氣和LNG,通過廣東管網為中石油廣東用戶供應該部分天然氣,進而實現全國保供。這種“南北串氣”的方式為促進下一步更大范圍的管道互聯互通、資源平衡開了個好頭。未來應加快推進管道獨立和LNG接收站獨立運營,加強政府監管,加快基礎設施向第三方準入,促進天然氣管網互聯互通,逐步形成區域性乃至全國性管網。
分攤、理順、引導、協調
中國電力報:冬季“保供”既是一項企業商業行為,更是一場帶有很強公共性質的政治任務,您認為還應做好哪些方面?
劉滿平:要保障天然氣穩定供應,要理順體制機制,明確參與主體的責任與成本,我總結為“分攤、理順、引導、協調”這四方面。
“分攤”就是要合理分攤“保供”的責任與成本。冬季“保供”既是一項企業商業行為,更是一場帶有很強公共性質的政治任務,其責任主體不僅僅是企業,政府也是責任主體之一。但目前政府與企業對于“保供”的責任劃分不清楚,國家戰略保障與企業商業功能定位不明;跨地區供氣商、本地供氣商、燃氣商業用戶不同企業之間“保供”責任也不清楚,基本上由跨地區供氣商獨家來承擔。未來應通過立法規定供應方、需求方、燃氣企業、管道企業、上游企業在“保供”上各自的責任,對各主體承擔的成本進行合理性分析,對各主體承擔的原本不屬于自身的成本有針對性地進行補償。
“理順”就是要深化天然氣價格機制改革,逐步理順存在的問題。價格機制是整個天然氣產業體制改革的核心之一,當前很多問題都集中于價格上。因此,應按照“放開兩頭,管住中間”和“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改革思路,進一步深化天然氣價格機制,逐步理順存在的問題。一是要建立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鑒于很多地方終端民用氣價格多年未調整,應適時進行適當調整,一來可以降低交叉補貼,緩解相關供氣企業經營壓力,還可抑制浪費,促進節約。二是要建立調峰價格機制。儲氣設施建設投資大,成本高,只有建立調峰氣價,提高儲氣庫經濟效益,才能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儲氣庫。三是要建立差別價格體系。天然氣需求量不僅存在較大的季節性落差,而且不同的用氣領域對供氣的可持續性和保供的要求也存在差異。為優化資源配置、平衡供需或合理負擔供氣成本,應考慮建立階梯價格、季節差價、峰谷差價、可中斷價格和氣量差價等差別價格體系。
“引導”就是要及時發布市場信息,合理引導社會預期。首先,要加強天然氣供需情況的監測分析,及時掌握天然氣市場產、供、銷動態情況,準確預測未來需求和資源供應情況,完善對上游氣源、儲氣庫等冬季保供資源數量、流向的監測,并對外公布,給市場以明確信息。其次,要進一步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對部分LNG生產企業和中間商惡意炒作和哄抬氣價的行為,予以嚴厲查處,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第三,要考慮到當前氣源短缺,市場供應主體不多,應暫緩天然氣交易中心競價行為,避免引發漲價預期。
“協調”就是要加強央地、部門、能源品種間協調和政策配套。第一,加強中央與地方、不同部門在頂層設計與政策落實之間的協調。頂層設計既要科學合理,又要統籌兼顧。地方政府在具體落實政策時,既要嚴格按照中央政策辦事,又要考慮當地實情。第二,天然氣只是眾多清潔能源中的一種,不能將大氣治理的重擔全部集中于天然氣行業上。應充分發揮太陽能、風能、生物能、水能、地熱能等其它清潔能源的作用,不同品種能源各司其職,協調發展,共同實現清潔發展。第三,在進行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的同時,推進財政、稅收、社會保障等相關配套政策的改革,降低因改革所帶來的對低收入階層的沖擊,兜住民生底線。(本次專訪內容僅代表個人觀點)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