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發電系統分為兩種類型,一是集中式光伏發電系統,主要是在廣闊地面上安裝十幾兆瓦以上的大型地面電站;二是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主要是在各種屋頂上安裝的兆瓦級以下的光伏發電系統。世界其他國家,主要以分布式發電為主,占光伏發電系統總量的80%以上。
集中式光伏發電系統存在一些問題,我國的荒漠地區主要在西部,而且也正是這些荒漠地區的太陽能資源很好,非常便于發展集中式光伏電站,但是這些地區的用電負荷低,電力就地消納能力差,需要將光伏系統發出的電力經長距離輸送出去。而我國的電力輸送能力有限,加之光伏發電具有波動性,使得大規模電力輸送更加困難。因此,在西部出現了棄光現象。而在東部經濟發達地區,電力負荷非常高,但是沒有大面積無用的土地供給安裝集中式光伏電站使用。為解決這種大規模集中發電與大規模負載應用的不平衡現象,在東部地區大力發展分布式光伏系統具有非常大的意義。
現階段光伏行業發展主要存在電站分布不均的問題,我國集中式光伏電站主要分布在三北地區,當地電力消納能力有限。以甘肅為例,甘肅電力裝機約為4531萬千瓦,最大用電負荷僅1300 萬千瓦,裝機容量是用電負荷的3.42 倍;新疆電網目前平均用電負荷降至2100 萬千瓦,但2014 年年底裝機就達5121.6 萬千瓦,電力也嚴重富余。新疆新能源裝機已超過1500 萬千瓦,為用電負荷的71.42%,而與此同時,截至2016 年底,“三北”地區新能源電力外送能力僅占新能源裝機的21%,再在考慮到火電調峰因素,這些地區不可避免將出現棄光現象,根據Solarzoom 的調研結果,我國集中式光伏限電風險性較大的也集中這些區域,已經引起國家相關決策層面的重視,鼓勵分布式電站發展將是大趨勢。
我國分布式光伏發展雖快,但占光伏裝機總量比例小:國內分布式光伏累計裝機容量從2011 年的0.5GW 到2016 年10.32GW,其復合增長率高達270%,在各項政策的支持下經歷了飛速發展;截至2016 年底我國光伏累計裝機容量為77.42GW,分布式累計裝機占比13%,其中真正屬于居民戶用分布式的項目僅有0.33%,屬于工商業分布式的項目為6.56%。
測算顯示相比發達國家,我國未來分布式有巨大的空間:從人均土地面積看,我國雖然整體高于日本與德國,但中東地區經濟發達、人口密度高于德國和日本,而西北地區經濟相對落后人口密度低于美國,綜合考慮我國與美國更具有可比性,而中東部地區與德國和日本可比性更強。
根據新能源數據,我國2016 年居民分布式裝機僅有271MW,工商業分布式僅有5.2GW。選取不同的參照國對我國分布式裝機容量進行測算,以美國為參照國測算得出我國居民分布式光伏裝機容量應達到7.9GW,工商業分布式光伏裝機容量應達到6.3GW;以德國和日本為參照國,測算得出我國分布式裝機累計應至少達到 204GW。無論選取哪國為參照,我國分布式光伏裝機量未來都有非常大的增長。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