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認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環保黨政同責”,法律文件里這些新字眼讓百姓對環境質量改善寄予極高期望。但是,對這些責任落實情況有無考核,誰來督察,是法律政策能否落到實處的重要推手。中央環保督查制度的建立,是改革現有環保監管機制、推動環保責任落實的重要舉措。
1月3日,伴隨著中央環保督察組向新疆、西藏反饋督察情況,首輪中央環保督察工作收官。從2015年12月督察試點在河北展開至今,兩年時間過去,中央環保督察已經實現31省份全覆蓋。
兩年來,督察組在各地查出了哪些環保問題?各地整改情況如何?下一步工作又將如何開展?一系列問題成為外界關注焦點。
中央環保督察啟動兩年31省份全覆蓋
2015年7月,中央深改組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明確建立環保督察機制。督察工作將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的形式,對省區市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開展,并下沉至部分地市級黨委政府部門。
2015年12月,中央環保督察試點在河北展開。時隔5個月,首批8個中央環保督察組又相繼進駐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云南、寧夏,開展督察工作。
此后,2016年11月下旬至12月底,第二批7個中央環保督察組分別對北京、上海、湖北、廣東、重慶、陜西、甘肅等省份進行督察。
2017年4月,第三批7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陸續進駐天津、山西、遼寧、安徽、福建、湖南、貴州7省份。
2017年8月,第四批8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陸續進駐吉林、浙江、山東、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兵團)開展督察。
目前,中央環保督察完成全國31個省(區、市)的全覆蓋,并公布了所有督察情況反饋。
開出約14.3億元“環保罰單”問責超1.8萬人
中央環保督察組在地方掀起“環保風暴”的同時,也落實了嚴抓嚴打嚴問責。
來自環保部的公開消息稱,第一輪督察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13.5萬余件,累計立案處罰2.9萬家,罰款約14.3億元;立案偵查1518件,拘留1527人;約談黨政領導干部18448人,問責18199人。
在問責的18199人中,處級以上領導干部875人,科級6386人,其他人員10938人。
此外,據介紹,第一輪督察共與768名省級及以上領導干部、677名廳級領導干部開展個別談話,對689個省級部門和單位進行走訪問詢,使地方領導普遍受到教育,特別是通過督察問責,一批領導干部受到警醒,環保壓力得到有效傳導。
督察反饋不留情面,揪出這些“通病”
針對督察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中央環保督察組在給出的反饋中也直戳痛點,不留情面。
例如,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日前向西藏反饋的督察情況中就直接點出,西藏不少干部對建設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的重要性認識還不夠深刻,滿足于自然賦予的良好生態,認為西藏地域廣、生態本底好、環境容量大,即使有點污染或破壞沒什么大不了。
督察組向浙江省反饋的督察情況中指出,浙江省經信委和能源局推諉扯皮,導致全省2014年以來仍然違規新增829臺每小時10蒸噸以下燃煤小鍋爐。
山東省則被批評“一些地方發展‘路徑依賴’嚴重,在上項目、搞建設時習慣于‘先上車,后補票’,往往要求環保‘讓讓道’,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決策部署作選擇、搞變通。”
另外,還有一些地方政府在治污過程中出現的弄虛作假行為被督察組點名。
例如,此前天津靜海區水務局被揭為應付環境保護督察,編造會議紀要和工作臺賬,影響十分惡劣。
此外,中央環保督察組對31省份進駐過程中,也發現了一些典型、共性問題。
據環保部此前介紹,督察中發現的共性問題體現在六方面:一是一些地區大氣和水環境問題突出;二是環境治理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三是一些自然保護區違規審批、違規建設;四是水資源過度開發;五是工業污染問題仍然較為突出;六是農村環境問題比較突出。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