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荊州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2017年“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綠色發展”專項法律監督工作情況。
通報中,公安縣環保局因保護環境不力被縣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一案,備受關注。
據介紹,該案經逐級呈報最高檢批準后,成為國家檢察官學院行政公益訴訟的經典教學案例。
到底發了什么?
環保局怠于履行職責被起訴
2016年3月3日,公安縣檢察院接到群眾舉報稱,佳樂佳豆制品加工廠向長江直排廢水。縣檢察院向縣環保局下發檢察建議。縣環保局回復稱,已對企業作出停止生產和罰款1萬元處理。縣檢察院回訪發現,企業沒有整改,仍在繼續生產和排污。檢察建議提出后,縣環保局再次責令該廠停止生產并處以罰款1.9萬元,企業仍然生產不停、排污不斷、罰款不交。
公安縣檢察院成立辦案專班調查。辦案人員到長江江面發現豆渣污漬,順藤摸瓜找到排污口,將現場拍攝下來固定證據。2017年3月9日,公安縣檢察院訴縣環保局怠于履行法定監管職責行政公益訴訟案,在縣法院開庭審理。縣檢察院檢察長李濤、副檢察長汪輝作為公益訴訟人出庭參加訴訟。被告單位公安縣環保局全體班子成員和行政執法人員共計200余人旁聽觀摩。
曾否認起訴內容 最終被判敗訴
公安縣檢察院訴訟請求為:確認公安縣環保局怠于履行監管職責違法;判令公安縣環保局重新作出行政處罰;判令公安縣環保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在法庭辯論首輪交鋒中,被告環保局代理律師全盤否定起訴書陳述事實,提出駁回所有訴訟請求的辯護觀點。公益訴訟人進行充分有力答辯。最后,被告對所有事實全部認同。
2017年4月20日,公安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支持檢察機關全部訴訟請求。公安縣環境保護局表示不上訴,認真履行法院判決,并向社會作出誠懇道歉,今后吸取教訓,積極作為,依法履職。
目前,公安縣環保局作出新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督促涉案企業完成固體廢物煤渣處理,停止生產和排污,準備選址搬遷,還長江潔凈。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