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正式實施,意味著實施了近40年的排污收費制度正式退出歷史舞臺。
排污費改環保稅,對企業影響幾何?
復旦大學環境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調研后發現,環保稅對企業成本貢獻較低,目前的稅率水平可能不利于刺激企業大幅度降低排污的濃度。但對電力部門而言,排放粗放、對燃料成本敏感的企業會受到較大影響。
稅負平移
相比于排污費,環保稅是以法律形式確定“污染者付費”原則。開征后,由地方稅務機關對環保稅進行征收管理,而地方環保部門負責污染物監測管理。這意味著,由環保部門負責了幾十年的排污收費制度,被由稅務部門負責的環保稅徹底取代。
據了解,排污費征收始于1990年。2014年,排污費征收標準上調,并鼓勵污染重點防治區和經濟發達地區,按高于上調標準適當調整排污費征收標準。
盡管歷史性地發揮了防治環境污染的巨大作用,排污收費制度在執行過程中仍出現了一些問題。時任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作環保稅法草案說明時表示,與稅收制度相比,排污費存在執法剛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門干預等問題。
可以看到,費改稅后,環保稅的征稅范圍與原來的排污費基本相同,及應稅范圍為《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納稅人是在我國領域和管轄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
不過,與排污費制度相比,環境保護稅法實際上將現行排污費收費標準作為環保稅的稅額下限,并設置了上限,規定各地應稅大氣污染物稅額幅度為每污染當量1.2元至12元,應稅水污染物稅額幅度為每污染當量1.4元至14元,具體適用稅額的確定和調整,由各地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法定稅額幅度內決定。
按照“稅負平移”的原則,原本排污費收費高的省份,環保稅的稅額也高。
舉例來說,北京市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兩項大氣污染物排污費征收標準為每公斤10元(折合每污染當量約為9.5元),氨氮排污費征收標準為每公斤12元(折合每污染當量約9.6元),為各省市征收標準中最高的省份;目前應稅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適用稅額執行法定最高上限,分別為每污染當量12元和14元,較排污費有所上浮,是各省市中稅額最高的省份。
河北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兩項大氣污染物排污費征收標準分別為每污染當量4.8元,水污染物為5.6元。河北省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稅額對不同地區劃分為3檔,分別按照環保稅法規定的最低標準的8倍、5倍和4倍執行。最低一檔應稅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分別為每污染當量4.8元和5.6元,基本平移于排污費。
而陜西、甘肅、江西、吉林等地區,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污費征收標準分別為每污染當量1.2元和1.4元,現今應稅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適用稅額分別為每污染當量1.2元和1.4元,以環保稅法確定的最低稅額征收,與排污費持平。
值得注意的是,廣東、浙江應稅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適用稅額相對于其他經濟較發達地區的要低。稅額最高的一項是廣東應稅水污染物,僅為2.8元,是環保稅法規定的最低標準的2倍,較排污費征收標準有所上浮。
《廣東省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環境保護稅適用稅額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廣東省《決定(草案)》”)的起草說明提到:考慮到當前經濟下行、企業的承受能力,調整的幅度不宜過大,可以適當在法定最低稅額適當上浮。
廣東、浙江等省份在統籌全省的情況下,在全省范圍內劃分了統一的稅額標準,河北、江蘇則針對不同地區情況分成三個檔次,不失為一個可借鑒的做法。
在李志青看來,從稅負平移的角度來講,單位當量的排污所收取的費用,不能超過原來的水平太多,環保稅給企業的負擔最終會轉嫁給社會,過大幅度提高費用會給社會的經濟成本會帶來影響。
“狹義的環保稅電價影響十分有限”
從各省份公布的環保稅稅額方案來看,稅額大多較低,與污染物治理成本存在一定的差距。從排污費平移而來的環保稅稅額,總體對企業成本影響不大。
根據廣東省《決定(草案)》的起草說明,廣東省抽樣200戶企業測算,大氣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平均治理成本分別為3.6元/當量和20.9元/當量,分別是排污費最低標準的3倍和17.4倍;水污染物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治理成本分別為7.4元/當量和31.4元/當量,分別是排污費最低標準的5.3倍和22.4倍,“存在治污成本與排污費標準嚴重倒掛的狀況,制定稅額應考慮與這一治理成本相近,才能發揮稅收的調節作用”。目前,近2/3省份的應稅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適用稅額低于3.6元/當量。
從全國范圍來看,2003-2015年,全國累計征收排污費2000多億元,其中2015年征收額為173億元,僅占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主營收入比重的0.02%。有業內人士向eo舉例解釋道,一個裝機容量為190萬千瓦的燃煤電廠,一年發電量按70億千瓦時算,收入約25億元,排污費為500萬元,占收入的0.2%。
“總體上來講,(企業)最主要的成本還不是在環境成本上,因為成本結構還沒有到主要依賴于環境,而環境成本平攤到每一度電上,就更微乎其微,狹義的環保稅對電價的影響非常有限。”李志青說。
雖然環保稅在電廠成本中的占比不高,但仍對盈利有影響,特別是對燃料成本敏感的企業。一個發電企業,如果一年用350萬噸煤,煤價每噸上漲10元,那么成本將上漲3500萬;若發電量為100億千瓦時,上網電價每千瓦時上調0.03元,收入將增加3億元。在煤電產能過剩、項目停建緩建、煤價高居不下以及利用小時數下降的情況下,煤電企業面臨著嚴峻的形勢,環保稅仍會給電廠盈利空間帶來了一定壓力。如果這個境況不佳的電廠恰好處在環保稅額高、減煤壓力大的區域,其成本壓力會更明顯一些。
目前,剛開始執行的環保稅,還留有優惠減免空間。環保稅法規定,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30%的,減按75%征收環境保護稅;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50%的,減按50%征收環境保護稅。
此外,火電機組按規定安裝脫硫、脫硝和除塵環保設施,排放達到排放標準的要求,其上網電價在現行上網電價基礎上執行脫硫、脫硝和除塵電價加價等環保電價政策,某種程度上補貼了企業的減排成本。
“目前的環保稅是狹義上的環保稅,廣義上的環保稅還包括資源稅等。”李志青推測,未來狹義上的環保稅根據國民經濟和環保的需要,有上調和下降的可能,而是否需要把帶有環境保護功能的稅種歸攏,要看調整稅率結構的能力。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