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環境保護廳、省氣象局近日聯合召開全省環境空氣質量分析會商會。消息顯示,2017年廣東省空氣六項污染物年均濃度均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全省空氣質量實現連續三年全面穩定達標,圓滿實現國家“大氣十條”終期考核目標。珠三角PM2.5(細顆粒物)平均濃度為34微克/立方米,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全國三大防控區率先實現三年穩定達標。
數據顯示,2017年全省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AQI)平均為89.4%,其中珠三角平均為84.5%。各城市以優、良等級為主,無嚴重污染情況出現。全省空氣質量狀況優于全國平均水平。
珠三角地區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平均為84.5%。與2014年相比,2017年全省和珠三角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分別上升3.9和2.9個百分點。
按照環境空氣綜合質量指數排名,2017年廣東各地級以上市空氣質量排名依次為汕尾、湛江、河源、茂名(與河源并列第三)、汕頭、梅州、潮州、惠州、深圳、陽江、珠海、揭陽、云浮、韶關、中山、東莞、清遠、肇慶、江門、廣州、佛山。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指數變化率排名,2017年潮州、揭陽、汕頭空氣質量改善較大;空氣質量變差的前三位則是江門、中山、陽江。
會議要求,各地要抓早、抓細、抓實,認真做好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一步提高大氣污染治理水平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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