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東莞市空氣質量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東莞藍”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振奮著東莞市民的心。但不容忽視的是,涉及到大氣污染物的一些關鍵指標,例如揮發性有機物VOCs在大氣中的含量仍不容樂觀。
VOCs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英文縮寫,按照環保部門提供的空氣質量報告,臭氧和PM2.5是造成東莞市空氣質量污染的主要元兇,根據污染物之間的轉化理論,臭氧和PM2.5與VOCs關系密切,呈正相關系,控制降低大氣中VOCs含量,能相應降低大氣中臭氧和PM2.5含量,有效減輕大氣污染。
東莞大氣中VOCs含量與東莞市產業發展密切相關,東莞市現有較為鮮明的五大產業集群分布(茶山、道滘等食品產業集群;大嶺山家具產業集群;厚街―虎門―長安―松山湖―大朗―常平時尚產業帶;石排、常平、清溪、虎門、塘廈為中心的玩具文體產業集群;中堂、麻涌、洪梅、萬江、道滘、望牛墩的造紙產業市場群),除這些產業群容易成為VOCs來源之外,大量零散分布于各鎮街的加工制造業、餐飲業、交通運輸、加油站等都是VOCs重要來源之一。
按照國務院頒發的《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以下簡稱《大氣十條》)要求,中國工程院曾組織50余位相關領域院士和專家對《大氣十條》進行了中期評估,“…以重點行業和重點地區為抓手,加快實施國家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控制。盡快核定重點地區和重點行業的VOCs排放總量和源成分譜,確定三大區域(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高于NOx減排要求的VOCs減排目標。制定有針對性的重點源VOCs減排技術方案,建立重點行業和企業的VOCs減排核算和監管體系。對具備可監測、可統計、可考核條件的重點行業進行重點控制。”
對重點行業進行VOCs監測,可以追溯、分析清楚大氣污染物的源頭,從而為今后對大氣污染科學治理打下基礎。由于監測手段和治理技術所限,東莞市甚至全國目前普遍缺乏有效的、便利的VOCs監測手段,往往是通過“鼻子聞”、“群眾投訴”、“環保被動或主動監測”等方式才知曉企業VOCs是否達標,不能達到保護空氣環境質量及日常監督需求;同時,市場普遍存在和采用著“偽治理技術和設備(如活性炭吸附)”,缺乏真正有效的、穩定達標的、徹底消解的治理技術,尤其是對中低濃度VOCs更是束手無策,造成了面源性VOCs污染引起的一系列環境污染現象,急需我們采取措施,減輕或杜絕相關污染。
建議
1.按照《大氣十條》要求,結合東莞市行業分布特點,制定符合東莞市VOCs污染特性的監測和治理相關實施細則,以制度的形式約束污染企業采取措施進行治理。
2.參照國家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經驗,將VOCs納入總量控制計劃,將其分配到鎮街和企業,納入全面監管體系,對鎮街主要領導和企業進行考核,在制度上確保VOCs達標。
3.學習和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加強東莞市VOCs污染特性研究,組建專家技術團隊,集中研討、開發、攻關VOCs監測與治理技術,為政府監測和企業治理提供實際可行的技術和裝備。
4.建立示范項目。根據VOCs污染特性研究成果,在全市重點行業中選擇部分企業作為試點,及時總結、修改和調整,吸取教訓,總結經驗后廣泛宣傳和推廣。
5.建立長效運行和監督管理機制,保證項目建得起、用得上,真正發揮效益。在技術、稅費、資金、人才等方面給予持續不斷的支持,獎勵運行管理和處理效果好的企業,懲罰作假企業,真正確保企業治理設施有效運行。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