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1月18日向媒體發布了2017年12月和1-12月全國和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及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空氣質量狀況。
12月,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6.0%,同比上升8.5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PM10濃度為10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7%。1-1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8.0%,同比下降0.8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5%;PM10濃度為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1%。
12月,74個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后10位城市(從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徐州、邯鄲、西安、蘭州、保定、石家莊、太原、邢臺、濟南和成都市。1-12月,后10位城市依次是:石家莊、邯鄲、邢臺、保定、唐山、太原、西安、衡水、鄭州和濟南市。
12月,74個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10位城市(從第1名到第10名)依次是:海口、張家口、福州、廈門、大連和舟山(并列)、拉薩、深圳、北京、昆明市。1-12月,前10位城市依次是:海口、拉薩、舟山、廈門、福州、惠州、深圳、麗水、貴陽和珠海市。
京津冀區域13個城市1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4.6%,同比上升34.1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1.3%;PM10濃度為1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3.9%。1-1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56.0%,同比下降0.8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9%;PM10濃度為1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2%。10月-12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環大氣〔2017〕110號)實施以來,PM2.5濃度削減幅度最大的前六位城市是石家莊、北京、廊坊、保定、鶴壁和安陽市,與去年同期相比,PM2.5濃度削減幅度均在40%以上。
北京市12月優良天數比例為83.9%,同比上升42.0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6.9%;PM10濃度為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6.1%。1-1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2.1%,同比上升6.9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5%;PM10濃度為8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6%。
長三角區域25個城市1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58.0%,同比下降1.3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9%;PM10濃度為10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9%。1-1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4.8%,同比下降1.3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3%;PM10濃度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
珠三角區域9個城市1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6.3%,同比下降5.1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9%;PM10濃度為8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1-1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4.5%,同比下降5.0個百分點。PM2.5、PM10濃度分別為34微克/立方米、53微克/立方米,均達到國家二級年均濃度標準。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