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物價局向各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各有關燃氣經營企業發出《關于降低居民生活用氣臨時銷售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2月1日起,全省居民生活用氣臨時銷售價格將由現行3.31元/立方米下調為2.95元/立方米,每立方米降低0.36元。如果按照每月家庭用氣50立方米來估算,全年可省216元燃氣費。如有違規收費的問題,可撥打價格監督舉報電話12358。
《通知》要求,各有關燃氣經營企業要認真落實價格政策,并及時做好抄表氣量與調價政策銜接及居民用戶預存燃氣費用清算等工作。此外,根據相關規定,省內天然氣短途管道運輸價格由省物價局核定,各州、市價格主管部門在組織召開價格調整聽證會基礎上制定正式配氣價格和銷售價格。
2014年8月,昆明水泥廠生活區一市民成為昆明首戶用上天然氣的家庭。此后3年間,越來越多的市民家庭炒菜、洗澡都用上了天然氣。2017年4月,昆明市主城區天然氣置換工作圓滿結束。至此,昆明主城區8個大片區116萬戶居民用戶,1741戶商業用戶和54戶工業用戶完成天然氣置換,昆明正式告別“煤氣時代”,邁入“天然氣時代”。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