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華網發文揭露侵吞國有資產案件的一件匪夷所思的侵吞國有資產案件:2008年,平魯區經貿局將價值為3.15億以上“東梁煤礦”產權以1萬元轉讓給徐海福個人。對此,平魯區政府回應道:徐海福在繳納1萬元轉讓價款的基礎上,同時還承接了東梁煤礦3209萬元的債務。
按照當地政府的理解:“東梁煤礦”總資產3210萬元,總負債3209萬元,其凈資產不足1萬元,所以將之以1萬元的價格轉手給個人實在算不上賤賣。套用任志強先生的名言,這叫煤礦比白菜便宜。
不過話又說回來,如果一萬元就可以買下一個煤礦,筆者估計當地的老頭老太太也會拿著幾萬元跑來競買。絕不可能出現,當地政府所說的,競買當天只有徐福海一個人出資。
在百度輸入“徐福海”的大名,筆者找到了一條非常有意思的舊聞。2003年9月,徐福海與自己的叔伯孫子徐步升因煤礦產權產生糾紛,徐福海送給某法官50萬元,而徐步升送了45萬元人民幣加1萬美元,也即53萬多元人民幣。最終徐步升憑借這多出來的3萬元勝訴了。
看來,這幾位沒少干腐蝕國家干部的事情。而且一送就送五十萬,比一萬元的白菜價貴多了。那么在這次煤礦賤賣事件中,會不會相關人士也到處行賄呢?
畢竟傻子都知道,山西煤老板是大大的有錢。搞不好當地從政府官員到地痞流氓都分了一杯羹。于是大家這么一合計,該拿到拿,該吞的吞,從上到下,見者有份,真正是“你有我有,全都有啊”,真正是皆大歡喜,天下和諧。
筆者有一句名言:“如果一件事顯得很荒謬,那一定是因為在事件背后有更深的利益糾葛?!闭f實話,筆者見過私吞國家財產的,但真沒見過如此明目張膽私吞國家財產的。相信如果紀檢部門深入調查,一定能查出幾個貪官。
總之,山西平魯的煤礦賣了個白菜價,那必然是因為有人將煤礦從左手倒到右手!兩手抓,兩手都很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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