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2月1日)天然氣調價,調價后費用怎么結算?昨日,云南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以下簡稱昆侖燃氣昆明分公司)給出的答案是:“對于昆侖燃氣用戶,3月份抄表的單月用戶執行新價格,2月份抄表的雙月用戶和IC卡用戶分段計費。”
自從1月23日云南省物價局發出天然氣調價通知后,昆明天然氣調價后費用怎么結算大家都很關心。昆侖燃氣昆明分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昆侖燃氣IC卡表用戶剩余氣量這樣結算:即2月1日價格調整前已購入氣量但仍未輸入燃氣表中的用戶,可攜IC卡至屬地營業廳,經營業廳核對后,IC卡內氣量按新、老價格的價差為用戶辦理氣費結算;2月1日價格調整前已購入氣量并輸入燃氣表中的用戶,在2月1日價格調整后燃氣表內還有剩余氣量未使用的,可通過拍照方式,將剩余氣量及基表底數報屬地營業廳,經營業廳核對后,根據用戶自報日期及用戶天然氣日均用氣量進行核算,以2月1日作為新、老價格的分段日期,2月1日前使用的氣量按老價格結算,2月1日后使用的氣量及實際剩余氣量按新、老價格的價差為用戶辦理氣費結算。
2月1日價格調整后,對于未至屬地營業廳辦理剩余氣量氣費結算的用戶,昆明分公司將組織人員于2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提前與用戶預約時間,集中入戶抄表,確認燃氣基表底數,計算用戶日均用氣量,根據入戶抄表時間及用戶天然氣日均用氣量進行核算,以2月1日作為新、老價格的分段日期,2月1日前使用的氣量按老價格結算,2月1日后使用的氣量及實際剩余氣量按新、老價格的價差為用戶辦理氣費結算。
在昆明分公司集中入戶抄表期間,未及時配合抄表工作,也未至屬地營業廳辦理剩余氣量氣費結算的用戶,集中抄表時間過后,可按照上述結算方式,至屬地營業廳辦理剩余氣量的氣費結算。
據了解,IC卡表用戶均以2月1日作為新、老價格的分段日期進行結算,不影響IC卡表用戶的正常購氣、正常使用及正常結算。此次價格調整涉及昆明分公司收費系統的調整升級,預計收費系統調整升級工作時間為10天,IC卡表用戶需在2018年2月10日后至屬地營業廳辦理氣費結算。
使用普通燃氣表的用戶,屬于逢雙月抄表繳費的,正常抄表時間為2018年2月,用氣時間段為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在本次抄表結束后,一半氣量按原價格結算,另一半氣量按調價后的新價格結算。
逢單月抄表繳費的使用普通燃氣表的用戶,正常抄表時間為2018年3月,用氣時間段為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本次抄表結束后全部氣量均按新價格進行結算。
2月份及3月份在約定時間內未抄到表的用戶,其用氣量按該用戶使用天然氣的月均用氣量計收。特殊情況,雙月抄表用戶和單月抄表用戶可分別在2018年2月28日前和2018年3月31日前主動與屬地營業廳聯系,辦理結算手續。逾期將根據價格調整時間及用戶天然氣月均用氣量分別按新、老價格進行分段結算。
此外,對福利性質用氣的學校、幼兒園、敬老院等用戶,昆侖燃氣昆明分公司會在調價前上門完成抄錄表數工作,所抄氣量按原價格進行結算。2月1日起執行新價格。
值得一提的是,對于困難群體來說,不管是IC卡用戶還是抄表用戶,年用氣量在120立方米以內(含120立方米),并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憑《昆明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可享受1.64元/立方米的優惠價格,但超出120立方米的氣量仍需按正常價格收取費用。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