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即將開展生活垃圾終端處理設施區域生態補償,補償標準為50元/噸。
近日發布實施的《西安市生活垃圾終端處理設施區域生態補償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輸出生活垃圾進入新建的生活垃圾終端處理設施的區縣、開發區為生態補償區,新建生活垃圾終端處理設施所在區縣、開發區為受償區,補(受)償均以區縣、開發區為對象。機關、學校、企業等單位自運進入終端處理設施的生活垃圾,按屬地管理原則計入各區縣生活垃圾總量。
不過,焚燒廠的飛灰、灰渣,市政污水處理廠的應急污泥,以及政府部門應急的專項處理物品等特殊垃圾不納入生態補償范圍。
據西安市城市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生活垃圾終端處理設施區域生態補償以生活垃圾輸出區向輸入區補償為原則,按量計算。生活垃圾(含餐廚垃圾)生態補償費標準為50元/噸。
市城管局負責《辦法》的組織實施和協調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終端處理量統計管理、生態補償費用的計算上報和使用監督工作。市城管局和市財政局適時對生態補償費收取標準進行一次核算,按核算情況進行調整并公布。
那么,如何對終端處理量進行確認?《辦法》明確,市城管局派駐專人,采用信息化識別和計量的方法,對各輸入區終端垃圾處理量進行計量和確認。市、區財政部門對生態補償費實行專戶核算管理,專款專用,由受償區政府制定相應的專款使用細則。
《辦法》要求,受償區要做好垃圾終端處理設施周邊市政配套、環境整治、生態補償、群眾關系協調和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關維穩責任。如因以上原因導致長時間嚴重影響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正常建設運營,市政府可取消受償區當年補償資金額度,并收回當年已經撥付的補償資金。
值得一提的是,《辦法》對生活垃圾終端處理生態補償費用途做出明確規定,主要用于垃圾終端處理設施周邊地區環境美化和生態環境整治、修復,垃圾終端處理設施周邊地區市政配套設施建設和維護等。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