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接受中央環保督察的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云南、寧夏等8省(區)近日公開了整改落實情況,截至2017年底,8省(區)督察整改方案明確的481項整改任務已完成316項,其余165項正在推進中。中央環保督察組認為,8省(區)督察整改工作仍存在薄弱環節,將不定期組織開展機動式、點穴式督察,始終保持督察壓力,壓實整改責任,不達目的決不松手。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中央環保督察組于2016年7月至8月組織對8省(區)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16年11月完成督察反饋。
督察后的整改過程中,8省(區)建立機制,強化措施,積極推進,狠抓落實,取得明顯成效。一批長期難以解決的環境問題得到了解決,一批長期想辦的事情得到落實。
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通報列舉的案例中,不乏百姓關注的生態環境問題。比如,江蘇大力開展化工行業專項整治,2017年關停落后化工企業1421家,太湖流域重點斷面2017年達標率同比提升6.7個百分點;云南深化九大高原湖泊污染防治,滇池流域569個自然村實現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洱海周邊約2500戶餐飲客棧停業整治,異龍湖退耕還湖5620畝;寧夏全面開展自然保護區清理整治,賀蘭山自然保護區169處違規開發點位全部關停并開展生態環境修復治理。
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認為,8省(區)督察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一是部分整改任務進展有所滯后。一些電解鋁、鋼鐵等違規產能退出周期長,一些地區基礎治污設施建設、尾礦庫治理和生態環境恢復等工作滯后,一些自然保護區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歷史遺留問題多,雖制定整改方案,但整改工作緩慢。二是一些地區整改力度仍需加大。個別地區對督察反饋指出的問題,沒有制定更細化的整改方案,導致部分問題沒有完全整改到位;一些地區督察整改方案論證不夠充分,整改措施不夠精準,影響整改工作有效開展。三是一些環境問題出現反彈。個別地區在督察進駐期間對部分污染較重企業特別是“散亂污”企業等,采取簡單關停措施,督察進駐結束后又恢復生產,導致群眾反映較多。
據介紹,目前8省(區)督察整改報告已經黨中央、國務院審核同意,但整改工作還未結束。8省(區)對外全面公開督察整改報告,就是要進一步強化社會監督,回應社會關切,更好地做好后續各項整改工作。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