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日從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了解到,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近日印發《開展依法打擊和重點整治煤礦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各省成立專項行動小組,在2018年組織開展專項行動。
據安監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打擊和整治的重點內容包括煤礦上級公司、正常生產建設煤礦、責令停產停工整改煤礦、列入當年化解過剩產能退出計劃煤礦、托管煤礦、長期停產停工或“僵尸”煤礦等六大部分。
這位負責人表示,各省級安全生產委員會要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牽頭組織,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煤炭行業管理等有關部門配合,將專項行動與煤礦重大災害防治、落后產能淘汰退出、煤礦安全基礎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并納入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執法;對轄區煤礦進行分類,明確安全風險等級,督促煤礦企業健全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發揮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作用,及時總結宣傳先進典型經驗和做法,加大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這位負責人強調,對發現事故隱患的煤礦,要依法責令立即排除,對重大隱患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暫時停止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整改完成必須經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或建設;一經發現擅自復工復產等重大隱患的,立即責令停工停產整頓,及時移交地方人民政府掛牌督辦;對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健全不明確等問題的,依法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責任;發現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要求限期改正,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發現經停產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提請地方政府依法關閉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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