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消息透露,2月2日,國家能源局新推出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討論稿),與目前的規定相比,或將發生幾項重大變化。分布式光伏發電規定可能會重新定義,除戶用外的分布式項目全部納入規模指標管理,并參與競爭性電價等言論在光伏行業引起了軒然大波。
分布式光伏管理辦法幾個變化
未來將明確分布式光伏項目不再有全額上網模式,對于裝機量小于6MW的分布式項目,只能選擇自發自用(包括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對于裝機容量大于6MW但不超過20MW的光伏電站,只能選擇全部自發自用模式。
除戶用項目外,未來分布式或將和普通地面光伏電站一樣納入規模指標管理并參與競爭性電價;鼓勵各級地方政府通過市場競爭方式降低分布式光伏發電的補貼標準,優先支持低于國家補貼標準的小型分布式光伏電站建設。
積極推動分布式市場化交易,以各種方式鼓勵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參與市場化交易。
每一個變化都會對分布式光伏項目、對光伏行業的發展產生重大影響。
工商業分布式發展恐遭當頭一棒
2017年是我國分布式光伏爆發的元年:全年新增裝機量53.08GW,其中分布式光伏19.44GW,同比增長3.7倍,其中工商業分布式貢獻功不可沒。
若新規確定工商業光伏項目不能選擇全額上網,只能采用自發自用模式,且納入指標管理,這將給我國分布式的發展一個暴擊。
我國分布式光伏發展主要依托工商業屋頂的開發建設,而工商業屋頂的開發主要采用“全額上網”模式。新規如若下發執行,可以預測分布式市場將會出現以下幾種情況:
1、若分布式項目納入指標管理,那么已經開發的項目可能會因為沒有指標而無法并網,且無法獲得發電補貼。
2、原來的分布式項目不需要指標,如果分布式納入指標管理,開發商將需要在建設前進行一系列的申請程序,需要通過層層審核進入指標名單,這樣做將會拖長項目周期,且存在無法獲得指標的風險。
3、分布式或將采用競爭性電價的方式進行招標,為了提高中標幾率,企業可能會壓低投標價格,在實際建設中以次充好。在劣幣驅逐良幣的市場環境中,如果低價競標形成惡性循環,將會使得一部分良心企業生存艱難。
4、以往的分布式主要采用“全額上網”的模式,直接賣電給電網,收益主要來源于電網企業支付的脫硫煤電價和支付的補貼(標桿電價—脫硫煤電價),收益來源穩定。若采用自發自用模式,則企業除自行消納的一部分外,還需對剩余電量進行自發處理,進行隔墻售電或其他方式的消納,無形中增加了企業的責任。
5、結合光伏補貼缺口日益巨大,補貼拖欠的現狀,分布式開發商向銀行借貸資金將變得困難,隨著時間推移,分布式開發收益率將慢慢小于銀行費率,項目可能存在倒貼的風險。
新政策的沖擊將會像一股猛烈的寒潮,摧殘剛剛進入發展快車道的分布式項目。
未雨綢繆方能臨變不亂。對于項目開發商來說,先需要確保自己有資質能夠拿到指標;在項目未開建之前,通過周邊市場考察,規劃好除自身消納的電力外,剩余電力如何消納的問題;最后,謹慎選擇項目,結合未來可能出現的損失,保證獲取性價。對于電站融資方而言,可以要求運營商以項目并網后每年的剩余現金加速償還本金,盡可能縮短資金回收期限。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