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14日介紹,該省春節期間將以嚴格措施管理煙花爆竹燃放,各市縣不得出現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質量不達標問題,一旦出現將按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落實不力提請省政府予以嚴肅問責。
根據該廳下發的《關于加強春節元宵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知》,為防止煙花爆竹燃放污染,要求各市縣嚴格落實《海南省大氣污染防治責任書》要求,高度重視春節等節假日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
《通知》指出,大量燃放煙花爆竹,會產生大量的煙粉塵、二氧化硫等有害氣體,導致顆粒物(PM10、PM2.5)等污染物濃度急劇增加,造成大氣污染。
海南加強煙花爆竹生產、儲存、銷售和燃放監管,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及時勸阻在公共場合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同時加強聯合執法,加大執法檢查頻次和力度,有效減少違規行為,減輕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空氣污染。
海南加大煙花爆竹禁限放有關規定的宣傳力度,引導公眾轉變傳統觀念,倡導文明、綠色的生活方式,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形成全民互相監督,自覺遵守的良好氛圍。
目前,海南省海口、文昌、瓊海等14市縣已發布通告或方案,劃定煙花爆竹禁燃區,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節日期間煙花爆竹燃放污染管控,嚴防空氣質量不達標問題發生。
據悉,海口市已下發《關于加強2018年春節元宵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禁止在本市城市建成區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不在明令禁止燃放的區域和公共場所燃放煙花爆竹。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