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改革“大年”到來之際,一則重磅消息引起全社會關注。
2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聽取了《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稿在黨內外一定范圍征求意見的情況報告,討論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方案》稿,決定根據這次會議討論的意見進行修改后將文件稿提請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
有消息稱,在2018年全國兩會上,新的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將提交全國人大審議。
此輪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是加強黨的長期執政能力建設的必然要求,是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
而改革就是為了“下決心解決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中存在的障礙和弊端,更好發揮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與新時代新任務提出的新要求、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要求相適應,與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相適應。
與以往機構改革不同,此輪機構改革由國務院部門,擴大到“黨和國家”,改革的范圍和力度巨大。在具體的改革內容上,也不僅僅是“合并同類項”,而是更有前瞻性,起到引領社會發展的作用。
按照黨的十八大首次提出“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生態文明領域的改革首當其沖。
多年粗放發展,“邊污染邊治理”的老路雖早已步入窮途,卻始終辟不出新徑。細究之下: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不清,無法從源頭上避免生態環境破壞;不同區域、部門訴求不一,國土開發和保護無法形成“一張藍圖”;生態補償機制不建立,污染者、保護者各有所求難成“一條心”。
據新華社報道,在這一領域的改革中,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深入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絕非幾個地方、幾個部門所能為,必須通過黨中央集中領導和統籌,形成科學、長遠、跨區域跨部門的頂層設計,展開全面、系統、有步驟有分工的工作部署。
從研究問題到制定方案、從謀劃設計到協調推動,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始終在黨中央“一盤棋”部署下推進。在習近平總書記親自主持下,2015年的兩次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形成了生態文明體制的綱領性架構,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生態文明績效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等四梁八柱,也就此鎖定。
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上,習近平就《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向全會作說明時曾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用途管制和生態修復必須遵循自然規律,如果種樹的只管種樹、治水的只管治水、護田的單純護田,很容易顧此失彼,最終造成生態的系統性破壞。”
習近平指出,“由一個部門負責領土范圍內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對山水林田湖進行統一保護、統一修復是十分必要的。”
在2月2日召開的2018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環境保護部部長李干杰表示,今年要“全力做好生態環境監管體制改革工作”。他說,機構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順應時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加快建立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自覺增強‘四個意識’,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做好部門機構改革有關工作,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積極向前推進。”
此外,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在2018年全國交通運輸工作會議上,交通運輸部部長李小鵬明確表示,今年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交通運輸大部門制改革,推動建立‘高效統一、分級負責、權責一致、運行有序’的綜合交通運輸管理體制。”
進入深水區,打通“中梗阻”
改革開放以來,國務院歷經7次政府機構改革,形成了基本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組織架構和職能體系。最近一次大力度的機構改革是在2013年。
但此輪政府機構改革后,職能越位、缺位問題依然突出,職責交叉、權責脫節、爭權諉責現象依然較多。
“在大部制改革研究文獻中,頂層設計不足被普遍視為改革的一個缺憾,同時被視為改革效果差強人意的重要原因。”在《公共行政評論》(2017年第四期)上,海南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徐艷晴、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周志忍教授撰文說。
事實上,十八大以來,中央層面的改革一直不斷,統計數據顯示,五年間,中央層面部署開展重大改革試點127項,已完成33項、擴圍25項、正常推進61項、延期或滯后4項,待啟動4項,為改革探路的作用不斷發揮。
但改革越進入深水區,越遭遇“中梗阻”。新華社的上述報道稱,面對改革,有的口號喊得響、改革方案卻遲遲出不來;有的方案出來了,卻以出文件代替抓改革,沒有切實行動。
在徐艷晴、周志忍兩位學者看來,自2008年以來,中央政府實際上開展了兩輪大部制改革。機構整合的著力點既包括職能的有機統一,從而最大限度地避免職能交叉帶來的政出多門和多頭管理,又包含理順部門間的權責關系,確保機構能有效履行其職責。
但研究發現,職能轉變不到位在兩輪大部制改革中比較明顯。上述兩位學者表示,社會上普遍存在大部制改革“雷聲大、雨點小”的看法,表明改革的實際推進及其效果與社會期望之間存在相當大的距離。
調查發現,一方面,黨委、政府、人大、政協機構的統籌設置沒有實實在在的進展。地方上出現了統籌設置黨政機構的大膽嘗試(順德模式),但由于缺少上級支持和一些體制性痼疾,改革陷入尷尬和困境。
另一方面,大部制改革的“現實版”和“理想版”之間存在較大落差,人們所期待的大衛生、大運輸、大能源、大農業、大文化、大環保、大國資、大金融等既未成型,又不能形成明確的預期,從而產生了改革不徹底、不過癮的印象。
對于即將展開的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王滿傳近日表示,隨著五年來政府職能持續轉變,機構設置不合理、機構之間權責不清等問題凸顯出來,成為政府職能轉變繼續深化的制約因素和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體制性障礙。十九大報告強調行政體制改革的“統籌”,這是針對零散化、碎片化改革的弊端,適應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提出的改革新方法。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