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分布式能源是指利用天然氣為燃料,通過冷熱電三聯供等方式實現能源的梯級利用,綜合能源利用效率在70%以上,并在負荷中心就近實現能源供應的現代能源供應方式,是實現天然氣高效利用和優化能源結構的重要途徑。與傳統集中式供能方式相比,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具有能效高、清潔環保、安全性好、削峰填谷、經濟效益好等優點。從運行方式、途徑以及原動機單機容量的不同,可以將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區分為區域式分布式能源項目和樓宇式分布式能源項目。
隨著燃煤形成的環保壓力逐步增大,作為清潔能源的天然氣推廣使用是國家發展的重要戰略之一。同時隨著電力結構調整以及能源與電力供給側改革,積極推進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天然氣清潔能源發電項目已成為重點地區乃至全國重要的發展戰略,是我國四大城市群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
全國及重點地區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發展現狀
在眾多政策支持與鼓勵下,我國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進入“十二五”之后開始較快發展,其中2015年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進入實質性開發階段,所以2015年被稱為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實質性運營的“元年”。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的發展與很多因素有關,其中主要的是經濟發展程度,以及與經濟發展相關的熱負荷、冷負荷需求。
全國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發展現狀
統計數據表明,截至2014年底,我國已建和在建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裝機容量380萬千瓦,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157項(其中已建成項目82項,在建項目22項,籌建項目53項),年用氣量約46億米3。
截至2015年,我國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已增加至288項(已建及在建196項,籌建92項),總裝機容量1112萬千瓦,其中樓宇式133項,裝機容量約23萬千瓦;區域式155項,裝機容量約1089萬千瓦。從類別分布而言,區域式分布式能源項目占了絕對多數,約98%。從地區分布而言,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廣州、江蘇等重點區域大中型城市,其中典型的區域分布式能源系統為15萬千瓦的廣州大學城項目,樓宇分布式能源系統包括0.4萬千瓦的上海浦東國際機場項目、0.12萬千瓦的北京燃氣集團控制中心大樓項目、0.3萬千瓦的北京火車南站項目等。
雖然與2014年相比,2015年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裝機容量翻了約兩番,約是2014年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裝機容量的4倍。但是與《關于發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11]2196號)中“‘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建設1000個左右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發展目標相比,建設的總項目數量、投產總規模完成率不足29%,另外從發展質量而言,區域式分布式能源項目較多的還是在簡單的熱電聯產層面,而沒有更多考慮冷熱電三聯供與多能互補。
上海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發展現狀
上海是我國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發展最早、配套政策最完善的城市,可以作為我國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先期發展區域的代表。上海市天然氣分布式供能系統的發展開始于1998年,第一個分布式供能系統項目黃浦區中心醫院天然氣分布式供能系統正式投入運行。其后十多年時間大多是以單體的樓宇式項目為主,在2013年以后開始以辦公為主的區域式項目為主,2015年開始工業單體項目建設。截至2016年,建成項目43個,覆蓋醫院、辦公、賓館、工廠等多個行業,總裝機規模15萬千瓦,總規模居全國第一。從項目服務行業分布來看,數量最多的是為辦公使用,占33%,為工廠與醫院服務的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數量均占23%,為賓館、科研、旅游、會展中心、交通樞紐服務的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數量分別占9%、5%、3%、2%、2%。
江蘇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發展現狀
江蘇是我國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發展稍遲、配套政策亟需完善的城市,可以作為我國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后期發展區域的代表。“十二五”期間,江蘇雖然在天然氣分布式能源政策研究、規劃制定、推動示范項目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進展與效果不是很明顯。截至2015年,僅建成了泰州醫藥城等3座分布式能源項目。
進入2016年以后,尤其是進入2017年,江蘇省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開始進入了快速發展階段。截至2017年7月,江蘇省已投產和核準的項目共有20個,其中樓宇式15個,區域式5個,總裝機規模約為43.5萬千瓦,其中泰州醫藥城等7個企業已投產,規模1.3萬千瓦,已核準正在建設的為13個共42.2萬千瓦。另外還約有30個項目已通過技術評估,裝機規模約38萬千瓦。
目前,江蘇省已投產的全是樓宇式分布式能源項目,區域式項目均在建設中。從規模看,最大的有江蘇鳳凰數據中心3臺2兆瓦機組,最小的有蘇州協鑫工業應用研究院項目2臺400千瓦機組;從2016年相關數據分析,能源效率最高的有江蘇鳳凰數據中心85.38%,最低的有泰州醫藥城項目65%;利用小時最高的有江蘇鳳凰數據中心6600小時,最低的有蘇州協鑫工業應用研究院112小時。
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存在的問題分析
對上海、江蘇等重點地區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進行總結及綜合分析,得到目前我國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存在的問題。
分布式能源項目在執行中容易混淆性質
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可以分為區域式和樓宇式分布式能源項目。從區域式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來看,最大的混淆是借分布式能源項目性質獲得批復,實際上運行的仍然是傳統的天然氣發電項目,或傳統的天然氣熱電聯產項目,只是裝機規模減小了而已,并沒有實現冷熱電三聯供與多能互補。從樓宇式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來看,最大的混淆是雖然裝機規模符合規范“原動機單機容量不大于10兆瓦”的要求,但是實際功能卻是覆蓋了4~5公里范圍內的熱用戶,更像是區域式分布式能源項目。
項目實際運行過程中冷熱負荷不夠充足
區域式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需要符合地方熱電聯產規劃,而在編制地方熱電聯產規劃時,往往對現有熱負荷沒有完全摸清,對近期熱負荷預測也沒有完全依據產業發展,所以熱電聯產規劃中的負荷就不夠準確。
落實到具體項目上,一方面需要符合熱電聯產中熱源點和熱負荷要求,另一方面企業在申報項目時熱(冷)負荷按高值取,導致機組容量選型偏大,所以在實際投運時,包括蒸汽熱負荷、熱水熱負荷、冷負荷、電負荷均存在不夠充分的可能,分布式供能站的年均綜合能源利用效率得不到保證。
政策支持和經濟性預期存在不一致現象
雖然從政策層面,我國對于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是非常鼓勵與支持的,但是由于天然氣氣源不夠充分,以及天然氣入廠價格偏高等原因,直接導致上海、江蘇等重點地區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能盈利的極少。重點地區已投運的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大多建在醫院、數據中心、商業區等,大多處在城市中心,燃氣來源主要為當地城市管網,加上價格浮動,一般入廠價均偏高。另外,對于分布式能源單位造價高,分布式能源項目供熱、供冷核定價格不高也是造成經濟性較差的因素。
不同地區配套政策和激勵機制有待完善
目前我國在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的項目受理、產業規劃、優惠扶持政策、技術標準規范等方面還不完善,具體扶持政策有待地方政府進一步落實,實施力度也取決于地方的財政能力和用戶的承受能力。也就是說,政府雖然出臺了一些鼓勵發展政策,但只作了一些原則性的規定,配套鼓勵政策較少,可操作性不強。例如:上海出臺了實質性的可操作性較強的鼓勵政策,但江蘇省到目前為止對發展分布式能源都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如稅收優惠、天然氣價格、銷售電價等無法落到實處。
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核心技術待研發
我國燃氣發電機組研發制造滯后于市場需求,目前90%以上的燃氣輪機組需從國外引進,雖然我國部分企業與GE等國外燃氣輪機制造商合作,但燃氣輪機主要部件和聯合循環運行控制等核心技術外方并未轉讓,導致項目總投資較高。如一臺LM2500+G4型燃機,其價格占到工程總造價的50%,既然壟斷了核心技術也就壟斷了設備價格,造成了項目投資及后期的運維費偏高。國產的小型內燃機及其配套設備由于是早期產品,制造、運營經驗不足,設備故障率較高,也影響了企業經濟效益。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