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的組建,是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的又一次深刻變革,是生態文明建設中一項重要的頂層設計。
3月13日,據最新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國務院將組建生態環境部,不再保留環境保護部。
根據該方案,國務院將組建生態環境部,將環境保護部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國土資源部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水利部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置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農業部的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國家海洋局的海洋環境保護職責,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的南水北調工程項目區環境保護職責整合,組建生態環境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生態環境部的組建,是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的又一次深刻變革,是生態文明建設中一項重要的頂層設計。中國自1988年成立國家環保局以來,從國家環保局,到環保總局,又從環保總局到環保部,環保主管部門地位不斷提升。這樣的改革趨勢,使得環保部門的話語權、執法權大大提高,環境監管能力不斷增強,為我國的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強大的體制保障。
但是,以往的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改革,脈絡主要是縱向的,意在提高環保部門的權威,保障環境利益在重大決策中的權重,沖破地方保護主義。而對于環保管理職能橫向分散的問題,之前的改革較少觸及,政府的環境保護職能依然被分散在環保、水利、國土、農業管理、海洋等多個系統,這就制約了環境監管效能的進一步提升。
從全球經驗來看,環境監管大多實行的是涵蓋污染防治、資源保護和生態保育的大環境部模式。這樣的體制,更利于形成從山頂到海洋、從天上到地下的所有環境要素的一體化管理。
習近平總書記之前曾說過,“山水林田湖是一個生命共同體……對山水林田湖進行統一保護、統一修復是十分必要的”。生態系統各組成要素相互依存、相互制約,不可分割。要實現對于生態環境的統一管理,就需要科學整合分散于不同部門的管理職能,“一件事情由一個部門負責”。
組建生態環境部的改革思路,正在于此。按照改革的方案,原本屬于發改委、國土、水利等部門的環保管理職能被整合,統一歸到生態環境部。如此一來,環保職能不再分散交叉,實現“握指成拳”,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職能得以實現統籌管理、整體管理。這進一步提升了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的權威性和有效性。作為國家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一環,它必將為我國的生態文明建設注入強大的動力。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