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以往傳統集中式風電“先找風后找網”的開發模式,分散式風電項目的開發以靠近負荷、就近消納為原則,模式表現為“先找網后找風”。
一、分散式風電的相關介紹
1、分散式風電項目的定義
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是指位于用電負荷中心附近,不以大規模遠距離輸送電力為目的,所產生的電力就近接入電網,并在當地消納的風電項目。
發展分散式風電的出發點是,把分散的、不夠集中的風能資源也利用起來。
分散式風電名稱由來: 2011年7月之前,能源局對于這類項目的統稱仍是“分布式風電”。2011年7月,《關于分散式接入風電開發的通知》將“分布式”改成“分散式”。
2、 分布式風電項目特點:
在發電環節:分散式發電方式對風速、占地面積等要求較低;
在輸電環節:分散式發電方式輸送距離較短,減少了線損,節約了成本;
在消納環節:分散式風電一般靠近用電負荷中心,就近并網就地消納。
3、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應具備的條件:
(1)應充分利用電網現有的變電站和送出線路,原則上不新建高壓送電線路和 110kV、66kV變電站,并盡可能不新建其他等級的輸變電設施;
(2)接入當地電力系統110kV或66kV降壓變壓器及以下電壓等級的配電變壓器;
(3)在一個電網接入點接入的風電裝機容量上限以不影響電網安全運行前提合理確定,統籌考慮各電壓等級的接入總容量,并鼓勵多點接入;
(4)除示范項目外,單個項目總裝機容量不超過50MW。
二、 分散式風電的政策背景
在風能資源富集地區經過多年的大規模開發,且棄風頑疾難以解決的情況下,分散式風電就成了風電產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補充。早在2009年,我國就提出了分散式風電概念,2010年開始著手進行相關研究,2011出臺了相關產業政策。近年來,國家主管部門出臺了多個文件,對分散式風電進行了不同程度的引導和支持。
(1)《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2010年
規劃中首次提出可再生能源的開發應堅持集中開發與分散利用相結合,形成集中開發與分散開發、分布式利用并進的可再生能源發展模式;對于未來風電的發展要在加快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建設同時,積極推進內陸分散的風能資源利用。
(2)《國家能源局關于分散式接入風電開發的通知》--2011年4月
首次明確我國分散式風電開發的主要思路與邊界條件:
ü明確了管理單位、管理內容和審批流程;
ü明確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接入條件;
ü簡化核準流程以及支持性文件,支持項目捆綁核準建設,單個打捆項目不超過5萬千瓦。
(3)《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 ---2011年7月
明確了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的定義、接入電壓等級、項目規模等,并對項目建設管理、并網管理、運行管理等進行了嚴格的規定。
(4)《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大力發展分布式發電若干意見的通知》---2013年10月
放開市場:分布式發電應采用“自發自用為主,多余電量上網,電網平衡調節”的運營模式。全面放開用戶端分布式發電市場,鼓勵以“能源合同管理”模式引進投資方建設和運營分布式發電設施。
(5)《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2016年11月
按照集中開發與分散開發并舉、就近消納為主的原則優化風電布局,加快中東部及南方等消納能力較強地區的風電開發力度。
(6)《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2016年12月
規劃中提出加快開發中東部和南方地區風電,結合電網布局和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完善分散式風電的技術標準和并網服務體系,按照“因地制宜、就近接入”的原則,推動分散式風電建設。
(7)《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進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2017年7月
有序推進項目建設,加強并網管理,規劃建設標準,加強規劃管理;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不受年度指導規模限制。
三、 發展分散式風電的意義
在當前環境下,發展分散式風電具有重要意義。一是有助于解決風電介入對大電網的安全問題;二是分散式風電都位于負荷中心附近,利于消納,避免了“棄風”問題;三是解決了遠距離輸送帶來的能源損耗問題。
四、 分散式風電的發展態勢
1、分散式風電發展現狀:
(1)華能定邊狼爾溝風電分散式示范風電場:作為我國第一個分散式風電項目,一期容量為9MW,二期容量9MW,累計容量1.8萬千瓦,狼兒溝風電場年平均風速6.54m/s,年等效可利用小時達到2546.82小時,領先當地集中式風電平均水平近200小時,年售電收入1173.00萬元,年凈利潤318.24萬元;
(2)“十二五”第二批風電項目核準計劃:十二五第二批全國計劃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18個,總容量為83.7,截止2013年底已核準71.25萬,已并網33.6萬千瓦;
(3)國家能源局相繼出臺《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和《關于加快推進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明確提出在中東部和南方地區推動分散式風電開發;
(4)據國網能源研究院統計,截至2016年底,在全國20個省份共有113個分散式風電項目拿到了 “路條”,其中57個項目已建成發電,合計裝機接近400萬千瓦;
(5)山東、山西、廣東、湖南等部分省份已開始啟動當地“十三五”分散式風電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
(6)河南省發改委于2017年底率先發布《關于下達河南省“十三五”分散式風電開發方案的通知》并附“河南省十三五分散式風電開發方案項目匯總表”,表內共列分散式風電項目124個,規模達210.7萬千瓦;
(7)河北省發改委已于2018年2月發布《河北省2018-2020年分散式接入風電發展規劃》, 規劃指出2018-2020年,全省規劃開發分散式接入風電430萬千瓦;
(8)地方政策支持:山西省分散式審批權下放到縣市;陜西(1萬千瓦)在市級核準。2018年隨著政府“簡政放權”的執行,分散式風電審批權限將大范圍下放到各市縣政府。
2、分散式風電項目上網電價: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 [2015]3044號),2016年四類資源區風電標桿上網電價分別為0.47元、0.50元、0.54元、0.60元/kWh。根據《關于調整光伏發電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2729號),2018年風電上網電價分別下調至0.40、0.45、0.49、0.57元。
3、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條件:
場址選擇:在對開發區域當地進行電網架構、負荷情況進行摸排之后,選定符合規定有條件的接入點,15km半徑范圍內可做風機布點篩選;
風資源:利用測風軟件,如FreeMeso進行宏觀選址,再通過中尺度數據即可初步估算場址容量;隨著塔筒增高和葉片加長,現行風速5m以上的資源均具有一定開發或儲備價值;
裝機容量: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裝機容量一般在6MW—50MW之前,單個項目總裝機容量不超過50MW。根據接入升壓站負荷容量的不同,一般不宜超過負荷側日出力的最小負荷(比如某升壓站平均日出力最小負荷為30MW,則接入的風電裝機容量不宜超過30MW);
建設條件:鑒于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容量較小,開發單位成本相對較高,項目一般選擇地形平坦,建設條件較好,接入距離較近的地方;
項目申報:場址、容量、建設條件、接入條件確定后向當地縣級政府的能源、環保、國土、規劃等部門確認場址及開發方案,縣市政府能源主管部門上報省政府能源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公示。
五、 分散式風電未來發展預測
1) 國家能源局日前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優化風電布局,促進分散式風能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明確提出在中東部和南方地區推動分散式風電開發。
2) 分散式風電在中東南部具有廣闊的發展空間,這些地區城鎮化程度高,區域經濟發達,網架結構堅強,配電網用電負荷高,適合分散式風電接入;河北、河南、山東、安徽、廣東、湖南、浙江、江蘇等中東南省份的設計院、民營業主和跨界中小客戶發展分散式風電可能更有動力和優勢。
3)國務院日前發布《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73號),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文件明確項目選址意見書、環評批文、土地預審意見、節能審查意見等都不再是項目立項核準或備案的前置條件,風電項目核準難度大大下降。
4) 2018年隨著政府“簡政放權”風向的執行,預測分散式風電審批權限將大范圍下放到各市縣政府,分散式風電開發模式將逐步分布式光伏化,因此對于擁有地方政府、電網資源的分布式光伏從業者來說,進軍風電產業的最佳時刻已經到來!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