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物價局(發展改革委、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相關決策部署,進一步降低企業用氣成本,現就加強和改進城鎮燃氣配送環節價格監管,加快推進然氣配氣價格核定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實施??茖W核定獨立的配氣價格,是加強和改進壟斷和公用公益行業價格監管,深化價格改革,優化發展環境的必然要求,是今年內必須完成的重點任務。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把此項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管理,周密部署,組織精干力量扎實推進,確保按期完成。市、州(含直管市)價格管理權限內的配氣價格核定工作原則上在6月底前完成,縣(市)價格管理權限內的配氣價格核定工作原則上9月底前完成。
二、嚴格按照規定的辦法和程序,科學合理核定獨立的配氣價格。配氣價格是指城鎮燃氣管網配送環節的價格,燃氣企業向用戶提供燃氣配送服務,通過配氣價格彌補成本并獲得合理收益。各地要嚴格按照《湖北省天然氣短途管道運輸和配氣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鄂價成〔2017〕168號)和《湖北省天然氣短途管道運輸和配氣價格管理辦法(試行)》(鄂價環資〔2017〕108號)的相關規定,開展成本監審和核定獨立的配氣價格。要嚴格“準許成本”審核,核消不合理的配氣和轉供環節成本,合理降低配氣價格。各地可在合理分攤成本的基礎上,制定區分用戶類別的配氣價格,報當地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執行。
三、加強溝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在成本監審和核定配氣價格工作中,要充分聽取相關方意見,加強溝通協調,對在成本監審、價格核定過程中遇到的重要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向省局反映。
四、強化督辦檢查,確保核價工作落到實處。各地要嚴格按照目標管理要求,把握好工作進度,認真督促工作落實。省物價局將適時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檢查,對進度遲緩、工作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地方進行重點督查并通報。
五、推進信息公開,強化社會監督。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對核定的配氣價格,要通過門戶網站等指定平臺,向社會公開價格水平和相關依據。城鎮燃氣經營企業要定期通過公司門戶網站等指定平臺公布收入、成本等相關信息,推進價格信息公開透明,強化社會監督。
湖北省物價局
2018年3月13日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