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中央環保督察的同時,啟動了第三批省級環保督察,實現了全覆蓋。
全國兩會期間,本報記者專訪了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環保廳廳長徐恒秋,請這位履新不久的環保廳長談如何真正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如何舉一反三提升督察整改實效、省級環保督察如何與中央環保督察做好銜接等。
創新機制切實傳導壓力
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后,安徽省對反饋意見進行梳理分解,制定整改方案,形成四大類15個方面144個問題,對每個問題均制定具體的整改措施,明確牽頭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徐恒秋說,為了切實傳導壓力、推進整改,安徽省實施省級領導包保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制度,省級領導分別包保到市、包保到重點區域、包保到重點企業,定期現場督導突出環境問題整改。
2017年9月,省委、省政府對144個問題進一步進行分解,向16個設區市和16個省直單位下達整改任務書,向各市和突出環境問題包保的省級領導及包保單位進行雙向交辦。
徐恒秋介紹說,省級領導包保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以來,省委書記、省長多次深入六安、淮南、蚌埠、宿州、淮北、亳州等地調研督導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包括督促壽縣瓦埠湖圍網養殖全部拆除、靈璧縣閔莊垃圾堆放場得到清理、淮北等市黑臭水體得到有效整治。
如果包保責任沒有得到有效落實,督導的突出環境問題未能得到有效整改,該如何處理?安徽省給出的答案是將突出環境問題整改考核結果納入省政府目標考核。這一“撒手锏”切實推動了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落實。
據徐恒秋告訴記者,安徽省環境保護委員會于2017年5月出臺了《安徽省突出環境問題整改核查考核辦法》,年底進行了修訂完善,對各市、省直單位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和突出環境問題整改情況實施考核,并明確將突出環境問題考核結果納入省政府目標考核。
“安徽省2017年突出環境問題整改考核工作已基本結束,扣分達30分的有1個市,扣分達20分的有1個市,扣分達10分的有4個市,我們下一步將按照規定進行約談和處理。”徐恒秋說。
舉一反三提升整改實效
為了提升整改實效,安徽省在整改過程中要求做到舉一反三,針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的問題,組織在全省范圍開展排查整治。
徐恒秋舉例說,針對反饋意見指出的淡水豚、升金湖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破壞問題,淮南市飲用水水源地問題,宿州、淮北城市黑臭水體問題,部分地區生活垃圾處置等問題,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市不僅解決中央環保督察提出的問題,還要對省級及以上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城市黑臭水體和生活垃圾處理場全面排查整治。
目前,安徽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排查的319個問題已完成整改239個,整改完成率達75%;省級自然保護區排查的616個問題已完成整改545個,整改完成率達88%;城市飲用水水源地突出環境問題全部完成整改;217條城市黑臭水體完成整治137條,完成率達63%;靈璧閔莊垃圾堆放點、懷遠縣城西垃圾堆放點得到有效整治,并恢復生態環境。
徐恒秋表示,下一步,安徽省將組織開展中央和省級環保督察整改情況“回頭看”,堅決杜絕反彈或虛假整改問題;針對一些區域、一些行業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開展“點穴式”督察或專項督察,持續保持環保督察的高壓態勢。
兩級環保督察一脈相承
根據制度設計,我國正著手構建“目標一致、分層管理、相互配合、權威高效”的中央和省級兩級督察體系。
安徽省早在2015年12月就出臺了《安徽省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從2016年9月到2017年5月,分3批對全省16個省轄市開展了省級環保督察。
說起中央環保督察和省級環保督察之間的聯系時,徐恒秋總結說:“二者是一脈相承的,目的都是推進地方黨委、政府貫徹落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推動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
在她看來,相對于省級環保督察,中央環保督察更多發現的是體制機制問題、區域流域問題,以及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具有宏觀性、針對性、牽動性特點。省級環保督察更多地從市、縣具體問題入手,如部門職責落實不到位、生活垃圾處置不到位、工業園區和企業環境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等。
中央環保督察主要針對省級層面,下沉地市一級。而省級環保督察則主要針對地市級層面,同時兼顧縣(區)級黨委政府,甚至到鄉鎮級黨委政府,將環保壓力向基層傳導。安徽推進省級環保督察過程中,在借鑒中央環保督察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加強“自選動作”的研究。
正如徐恒秋所言,如果將環保督察制度比作一棵大樹,中央環保督察是主干,省級環保督察是枝葉,兩者相輔相成。省級環保督察既是更深層次問題的再發現,也是對中央環保督察問題整改情況的再督促。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