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環境管理的通告》近日由市府辦公廳正式印發實施,將廣州全市范圍劃為“禁燃區”,禁止銷售、使用高污染燃料。
昨日,市環保局解釋稱,目前,廣州市已有1298臺高污染燃料鍋爐完成淘汰、清潔能源改造或污染治理。
市環保局表示,全市范圍內禁止使用的高污染燃料包括: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
另外,到2019年底,全市除火力發電、熱電聯產及個別集中供熱鍋爐可保留外,其他鍋爐全面完成淘汰或清潔能源改造。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