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環境保護屬于生態文明建設‘短板中的短板’。”全國人大代表、寧波大學校長沈滿洪的嗓音有點嘶啞。這幾天因為頻頻發言,沈滿洪嗓子發炎了。
和沈滿洪一樣,全國人大代表、海南省生態環保廳廳長鄧小剛,全國人大代表、致公黨中央副主席呂彩霞等代表也對海洋環境保護的現狀感到憂心忡忡。
“從海洋大國到海洋強國,中國還有很多工作需要做。”呂彩霞說。
加強海洋生態環保迫在眉睫
長期從事資源與環境經濟學、可持續發展經濟學研究的沈滿洪,從2015年起開始重點關注海洋生態經濟環境領域。
沈滿洪說:“放眼全國,較之于陸地環境保護,海洋環境保護面臨更復雜的情況,難度也更大,海洋環境保護也相對滯后。”海洋環境污染不僅威脅海洋生態系統,還影響著海洋經濟和海洋文化的健康發展。在沈滿洪看來,東海海域、杭州灣,都有比較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保護海洋環境時不我待。”
“治理海洋環境,問題往往在陸地。”沈滿洪說。
“幾乎所有沿海地區都在實施‘排海工程’,這實質上就是污染物排放的轉移。建議逐步取締遍布全國沿海地區的‘排海工程’。”在浙江代表團會議上,沈滿洪建議,海洋環境形勢特別嚴峻的區域,例如東海沿海地區,要率先取締排海工程。
《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明確指出,建立陸海統籌的污染防治機制和重點海域污染物排海總量控制制度。沈滿洪建議,要推進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的實施,必須有系統完整的入海污染物總量檢測技術和監測體系,必須有明確的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的路線圖和時間表。
在聽到沈滿洪提出的海洋保護建議后,代表團里一位來自浙江省漁村的黨支部書記頻頻點頭。越是靠海的地方,越切實感受到海洋污染之痛。與會代表們表示,海洋環境保護需要政府、企業、公民、非政府組織等各類社會主體共同努力。
著力加強海洋保護制度建設
在海洋保護立法方面,目前我國還未跟上世界步伐。“這幾年,國家在海洋立法方面前進的步伐在加快。”呂彩霞強調,我國涉及海洋的法律,已經有了《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島保護法》《海洋環境保護法》和《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開發法》。但是如果成為一個海洋強國,我們就要和國際相關法律法規接軌,和相關的國際海洋事務接軌,掌握更多的發言權、話語權。
“海洋是國土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生態環境建設對全社會發展至關重要。”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地質調查局青島海洋地質研究所副總工程師印萍建議,應將海域管理納入生態文明建設之中。
一些代表還建議,應加大相關法律法規的執行力度和監管力度。首先,要提高全民的海洋環境保護意識。其次,要對陸域加強監管,要從源頭上控制,不把垃圾排到海里去。呂彩霞建議,“要關注海上垃圾尤其是難降解的塑料制品的收集處置。”
此外,鄧小剛表示,海南省計劃在今年全面推行“灣長制”,加強海洋環境保護和海域海島綜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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